北市稅處展開年度房屋稅稅籍釐正作業 提醒符合減稅條件要記得申報
税捐处提醒民众,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出租或空置等变更使用情形,请于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示意图/ingimage
台北市税捐处为维护税籍正确性及落实房屋税稽征,每年办理的房屋税税籍厘正作业将至11月30日止,厘正重点包括老旧及低价房屋是否已拆除、房屋使用情形与适用税率是否相符、减免税房屋是否符合减免规定、有无新建、增建、改建房屋等事项。另为维护纳税义务人权益,亦将主动运用机关通报资料(例如公益出租人、社会住宅包租代管、灾害通报等)办理房屋税减免。
税捐处表示,房屋税课征范围包括附著于土地之各种房屋,以及附属于该房屋并增加其使用价值之建筑物。所以,在房屋屋顶、阳台、防火巷或1楼前后加盖建筑物,或是自行搭建未合法登记的建筑物,也是房屋税课征对象,应按房屋实际使用情形适用税率课征;但房屋如已拆除或税捐处运用建管处拆除执照资料寄送注销税籍辅导函时,请尽速向房屋所在税捐分处申报注销税籍,税捐机关将停止课征房屋税。
税捐处提醒民众,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出租或空置等变更使用情形,请于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例如房屋原供自住使用,出租给他人作营业使用时,应向税捐机关申报房屋使用情形变更为营业用税率3%;嗣后租约届满或提前解约,收回自住使用时,别忘了向税捐机关申请,房屋税才能享有1.2%自住优惠税率,以减轻负担。
另自2024年7月1日起适用2024年1月3日修正公布之房屋税条例,房屋使用情形倘有变更,应于每期房屋税开征40日前(即3月22日)向当地主管稽征机关申报。
税捐处说,为落实房屋税籍厘正作业,除运用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外,如有必要也会派员现勘,相关人员都会配带职员识别证,也会主动辅导提醒民众,爱心办税,另可透过该处网站「税务视讯服务云平台」以视讯E柜台申办,厘正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