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震论坛》司改梦碎:看到北检这样对马英九,你会不会害怕?

想想看,你、我一样的普通老百姓,看到台北地检署最近怎么对前总统马英九的,会不会感到害怕?对前总统都这样干,那么,一般老百姓呢?

第一, 被台北地检署请去,案由为「民人告发侵占党产案」,等到了侦讯庭之后,才发现检察官猛问三中交易案,案由与调查标的完全不同。无怪有蓝营人士认为,北检理应最了解案情,却透过A案名义要调查已结案的B案,根本是要企图入马于罪。

第二, 用他案把马英九请来后,开始马拉松式侦讯,上午九时开始,至深夜十一时三十分侦讯结束获请回,应讯时间长达14.5小时,写下卸任元首接受检察官侦讯最长纪录,引发外界咋舌。因此有人质疑,北检马拉松式侦讯,难道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98条禁止「疲劳讯问规定

第三, 问完后,没有羁押或交保,而是请回。但没多久,几个特定媒体就不断选择性爆出侦讯内容,先是有所谓「关键录音带」,到昨天某八卦周刊更直接写出录音带内容,用一句话直指马有开口指示回馈。明明北检尚未侦结起诉,周刊却搞得一副「抓到了」,已经准备将马关入大牢似的。

第四, 更离谱的是,媒体揭露,周刊爆料的片段内容,检方有提示给张哲琛汪海清,但完整内容如何,不得而知,然而,同天应讯的马英九,居然完全不知情,检方也未将这段内容告知马英九。录音内容有无断章取义?是不是罗织入罪?检方并未将所有任何有利或不利资讯告知马英九,让他有说明机会,这有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公平办案原则呢?

尽管是卸任元首,马英九也没有比较大,面对这样办案的台北地检署,他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在前天一口气跑了北检、高检、最高检递状,告发北检检察长邢泰钊等人泄密,并声请本案移转管辖,写下卸任元首纪录。

北检大概没预料马英九会来真的,当晚匆忙开记者会声明侦办任何案件严守刑事诉讼法侦查不公开规定,相关报导所载「检方发现、检方认为、检方掌握、检方质疑」等内容均与北检无关,内容不实也未向北检查证,媒体应自负文责。好笑的是,北检撇清,爆料的周刊还买帐刊登新闻稿,并强调北检驳斥的是其他媒体,其唾面自干功力,让人叹为观止。

媒体自甘堕落、唾面自干,那也罢了。北检在此案惹人非议作风,就连部份民进党立委都颇保留。一向形象清新的高雄立委赵天麟就说,不知道是谁放出这些话,有本事就赶快公布到底是什么状况,大家法院见,而不是一天一周刊、一天一杂志,公布莫名其妙的东西,这样对事实厘清完全没帮助。

简单一句,如果马英九的泄密案官司可以搞得轰轰烈烈,何以这个更严重,疑似检方系统放话给媒体(许多细节只可能承办检察官知情),违反侦查不公开的违法行为,北检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已经有媒体评论点出,北检办马英九积极、雄检办庆富案消极奇特现象。民众难道不会怀疑,因为牵涉到明年检察总长人事案,所以才有这种「揣摩上意,政治骚扰」的怪形怪状。然而,检察官多属受严格法律训练的有识之士,会同意这种自甘堕落的行为吗?尤其基层年轻的检察官,会看得起此等努力扮演打手,或者外界讥讽「东厂角色的总长吗?

难怪马英九会「忍无可忍」,真的,仔细想想看,如果连卸任元首都会碰到这样的状况,今天换成是你或我,一般老百姓碰上,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般民众看了,无论政治立场,岂能不对检察官恐惧万分?蔡总统一面在推动司改,北检加媒体同时却全力破坏司法形象,这不是在打脸那已经焦头烂额的总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