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申报不实 内政部:可处3年以下徒刑、15万罚锾

内政部表示,不动产买卖申报不实,可处3年以下徒刑、15万罚锾。(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黄巈禾/台北报导

媒体报导民众高雄市购屋时,被要求于买卖契约外另签定折让单,并以折让前较高价格办理不动产买卖申报,使价格灌水。对此,内政部表示,折让单亦属买卖契约之一部分,买卖双方应依完整契约内容,按折价金额核实申报,若仍以折让前的高价申报,即为申报价格不实,依法处3至15万元罚锾,且涉及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内政部表示,为确保成交价格资料的正确性,内政部持续要求各政府对于申报交易价格异常案件进行查核。买卖双方如有申报价格不实情形,依规定将按次处3万元至15万元罚锾,至完成改正为止,并将斟酌个案违法情节,主动移送检调侦办。特别提醒买卖双方申报时务必如实申报,以避免触法受罚。

内政部指出,对于民众检举高雄市申报不实个案,高雄市政府已将案件下架,并进行查核。提醒买卖当事人若知悉有申报不实的情形,可向当地县市政府检举,以维护自身权益交易市场资讯透明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