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有种树 农业部拟增3项碳汇方法学

图为台湾碳权交易所TCX识别。(本报资料照片)

农业部近日拟把绿碳(森林碳汇)、黄碳(土壤碳汇)及蓝碳(海洋碳汇)方法学陆续送至环境部审查,一旦公告成为正式的方法学,相关单位就能据以取得减量额度(碳权),并在如碳交所等处贩售。农业部官员强调,如果仅为取得碳权而从事森林经营完全不划算,主要为希望从事永续行为能有附加些许好处。

环境部原本提供的方法学仅有「造林与植林碳汇专案活动」,但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借此方法学取得碳权,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表示,原有方法学除要求以新植林为限,更限定要2000年后至今仍是素地才能适用,因此较难找到适合的土地。以造林为例,1公顷仅能取得约10吨碳权,若以每吨450元计算,每公顷林地碳权价值也仅4500元。

农业部近日研拟「森林经营碳汇专案活动」、「竹林经营碳汇专案活动」及「改进农业土地管理方法学」3项方法学送到环境部审查。农业部资源永续利用司司长庄老达表示,开发出方法学是希望企业除了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等效益外,还能附加小小的好处,盼提供额外的诱因。

庄老达说,农业部会与海委会合作推出的蓝碳方法学,包括红树林及海草床等,预计1到2个月,会把相关方法学送到环境部审议。

依环境部气候变迁署规画,方法学预告15天后召开专案小组讨论,再送审议会决议,但并未纳公民参与。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研究员林彦廷指出,除方法学本身外,也应注意公告方法学后续影响,因此一定要有公民参与机制。

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梁圣岳建议,方法学应用符合台湾情境的本土研究,换算成系数后,才能获得大家认同。他更呼吁,企业要减碳应优先从自身减量做起,而不是在减碳还没完成就要购买外部碳权抵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