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遺址保存專法拍板 破壞最重關5年、罰2千萬

行政院,为228事件中的原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暨广场,列为不义遗址场域 。记者苏健忠/摄影

民进党政府推动转型正义再有进展,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不义遗址保存条例」草案,将函送立法院审议。草案中明定不义遗址保存目的、审定程序,并于公告起2年内拟订活化计划,并明定竖立历史标志、数位虚拟重建等多元模式,更比照文资法订出破坏不义遗址罚则,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00万元以下罚金。

周一是解严37周年,国防部三军仪队选在这天正式移出中正纪念堂蒋介石铜像大厅,将仪队演练的场所移至民主大道前方。同时,赖清德总统与行政院长卓荣泰到国发会档案管理局视察政治档案开放,并公开责成卓荣泰与各部会,积极推动转型正义。

行政院也于周四院会拍板文化部所拟「不义遗址保存条例」草案,盼全民共同反省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为达成巩固威权统治目的所为做的侵害人权事件。目前全台湾经促转会审定的不义遗址共有42处,228事件25处、白色恐怖17处,且有64处潜在不义遗址已指认。

草案明确文化部保护及审议不义遗址的调查的方式及程序,为审议不义遗址及保存的重大事项,应组成审议会,成员应遴聘政治案件受难者、具转型正义、文化资产相关专业或实务经验的社会公正人士,或专家学者、机关代表组成,任一性别不得少于3分之1;经审议通过的不义遗址,应由文化部公告。

此外,草案明订,公有不义遗址现况土地或建物管理机关(构)应于文化部公告日起2年内,拟订保存活化计划,必要时,得延长一年;私有不义遗址应尊重现况土地或建物所有人意愿,文化部应提供专业咨询,必要时得提供奖励或补助,并依不义遗址现况空间状态,明定不同保存活化方式。

至于不义遗址活化方式,得视公告范围现况空间状态,以竖立历史标志、侵害人权事件解说、数位虚拟重建、定期或依申请开放、办理历史事件纪念仪式或活动等方式为原则;假如具有原建物或遗构者,应优先评估适度实体修复或重建。

另为避免不义遗址遭到破坏,草案比照文化资产保存法,损坏不义遗址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亦明定未遂犯亦要处罚;至于私有不义遗址,因保存活化应尊重所有人意愿原则,便不另订罚则。

目前转型正义相关法制,尚有促进转型正义条例全文修正和加害者识别及处置专法尚未完成,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说,过去相关部会已多次举行咨询专家学者会议,正在搜集各权责机关、利害团体的建议,并研究各项政策争点、进行外国法制翻译参考,未来除了请法务部持续研议,也会要求积极对外说明规划进度,善尽社会沟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