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酗酒闹事大小便失禁 56岁男惨了!女儿悲控不想养他

成天酗酒闹事大小便失禁,56岁男惨了,女儿悲控不想养他,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56岁男子阿国与前妻育有1女小萱(均化名),他曾因脑部开刀,导致视神经受损左眼失明,还有酒精依赖及创伤性脑损伤、双向情绪障碍症等疾病,本身是身心障碍者且无力谋生,虽每月领有生活补助5437元,但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因而依法诉请小萱负起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指称,女儿小萱是他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依法负有扶养义务却未履行,而依据最低生活费14230元计算,扣除他每月领取生活补助5437元,余额为8793元,应由小萱按月给付给他作为扶养之用,直到他死亡之日止。

小萱指控,父亲在她未成年期间,仅偶尔有去工作,收入都是供自己饮酒交际之用,并未用于扶养她,父亲甚至在外预借现金全都用于享乐,事后因为积欠债款而自顾不暇,完全弃家庭于不顾。

父亲还因长期酗酒情绪不稳,酒后常在家中敲打墙壁、砸摔物品、呕吐、大小便失禁及大声喊叫,成天只会酗酒闹事,制造家庭的负担,并且多次酒驾遭法院判刑,已经对她造成身体、精神的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父亲与母亲在2010年离婚后,父亲就未曾与她会面交往,也不愿给付扶养费,全由母亲独力扶养,父亲的另一名子女,当初也是因为父亲未尽保护教养义务,经法院裁定认可而被收养。

法官考量,阿国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只会成日酗酒闹事,离婚之后到小萱成年之日止,未曾提供必要的扶养费用,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免除对阿国的扶养义务,于法有据,应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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