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1年级后就没见过面 66岁男惨了!女儿不愿支付扶养费

国小1年级后就没见过面,66岁男惨了!女儿不愿支付费用,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66岁的男子阿国(化名)因为本身已经体弱多病,并且无法工作,因此并没有收入,加上也没有财产,导致不能维持他的基本生活,因而依法请求女儿小萱(化名)负起扶养义务,需要每月给付给他新台币1万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小萱表示,她不愿意支付父亲的扶养费用,从国小一年级起就没跟父亲见过面,小时候都是奶奶照顾,父亲回来就会跟奶奶争执,索讨生活费,是奶奶将她养大。父亲服刑时,奶奶还需寄钱给他,负担他在监的生活开销。阿国则坦承,要怪他自己不学好,常常进出监狱,对女儿只有亏欠。

法官考量,阿国因为健康状况不佳,并无谋生能力,在2022、2023年所得分别为0元、11000元,名下财产有汽车1辆,财产总额为0元,堪认阿国以其现有财产已不能维持生活,自有受扶养之权利。

法官调阅相关资料显示,阿国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于1996年至今长期反复入出监,并且是在女儿2岁起便多次入狱,显然长期无法妥适照顾女儿,且阿国既然在监服刑,难信他有稳定经济收入可提供女儿扶养费用。

法官审酌,阿国未给付女儿的扶养费用,也未承担保护教养责任,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已达情节重大之程度,若由女儿负担扶养义务,显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驳回阿国扶养费之声请,并免除小萱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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