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夺46命!主嫌黄格格二审宣判结果出炉
高雄城中城大火主嫌黄格格。(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大火造成46死惨案,凶嫌黄格格一审依《放火罪》遭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上诉至二审,今上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宣判,改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
发生于2021年10月14日凌晨的城中城大楼,造成46名住户罹难。检方查出,黄格格因怀疑郭姓男友与前女友藕断丝连,2人常为此大吵,2021年10月13日晚间10时许,黄与郭在城中城1楼小套房内饮酒,又为感情事大吵,郭懒得争辩先行离开,独留黄格格1人,黄怀疑郭又跑去找前女友,气得把未熄灭的香灰倒在皮沙发上就离开,不到15分钟延烧整栋大楼,浓烟因「烟囱效应」上窜,46名住户呛死家中,依杀人等罪起诉黄女。
高雄地院审理时,合议庭认为火灾确定是黄所引起,但黄遗留火源的点离住户至少有20公尺以上距离,因延烧数十辆机车引发严重火势,加上城中城大楼消防区划不完整,没有任何一层楼的防火门发挥作用,导致浓烟快速流窜害命,依检察官提出证据,无法证明黄女有杀害大楼住户故意,她对放火造成住户死亡结果虽有明显过失,但并没有故意,不成立杀人罪,成立刑法放火及过失致死罪,依刑度较重的放火罪判处最高刑度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至二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30日上午宣判,改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