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妈气前夫摆烂想替小孩改从母姓 法官:无急迫性
▲人母气前夫摆烂不分摊小孩扶养费,声请小孩改从母姓被驳回。(示意图/Pexels)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新北1名人母离婚后独自扶养1名年幼子女,她气愤前夫不分摊扶养费,反而留下一屁股债要她扛,因此以小孩与爸爸感情疏离等理由,声请小孩改从母姓,新北地院审理认为,人母不满前夫不负责任,迁怒前夫的姓氏令她看了碍眼,小孩改从母姓并非出于对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裁定驳回人母的声请,可抗告。
这名人母主张,2023年7月和前夫经法院调解离婚,前夫与她及小孩同住约1年、2024年11月搬走,被她要求分摊小孩扶养费,前夫就断绝联系、不再跟小孩会面交往,更没付钱,若小孩续从父姓,对人格成长发展有不利影响,因此为小孩声请改从母姓,小孩也愿意。
前夫不出庭也没具状答辩,法官嘱托儿福团体协助访视,人母表示前夫不分摊小孩的扶养费,还留下一屁股债给她扛,她对前夫的姓氏很反感、也不想让小孩跟爸爸再有牵扯,她有正职工作并偶尔兼职,加上家人资助,有能力维持小孩稳定就学和衣食无缺。
小孩表示妈妈比爸爸更能照顾,若需要帮忙、都是找妈妈处理,爸爸不会分工家事、只会自己玩手机,所以会等妈妈安排好,再跟爸爸见面,但不想跟爸爸一起吃饭,在公园聊天就好。
访视后的评估报告指出,小孩知道爸妈会为了探视问题吵架,比较在意妈妈的决定,对妈妈的评价很正向,虽不抗拒跟爸爸见面,但仅愿简单互动相处,不想太深入,评估报告建议目前改变小孩姓氏无急迫性,但若男方确实没分摊小孩扶养费,则小孩改从母姓并无不妥。
法官看出端倪,认为小孩跟爸爸的关系可能渐渐生疏,与妈妈的依附与亲情关系良好正向,但与爸爸的亲情连结仍在,女方未举证小孩从父姓会出现疑惑、身分认同混乱、与母系亲属易生隔阂等情事,可见从父姓并没影响小孩日常生活与人格发展。
法官指本件症结在于女方不满前夫摆烂,迁怒前夫姓氏令她觉得碍眼,小孩虽愿改从母姓,但不排除是迎合妈妈的好恶,难以认定确有积极意愿,加上女方未提出和前夫具体约定分摊扶养义务方式,也没证明男方从没付钱、或男方拒绝探视小孩,目前看不出有任何迫切需求,或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据此驳回女方本件声请,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