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籍11年陸男要當兵 內政部:在台原有戶籍 義務不會免除
图为台中市民政局今年九月,在成功岭营区举办替代役退伍役男实弹射击演练。图/民政局提供
媒体报导「除籍11年、陆男当兵变健保黑户」,内政部今天说,在台原有户籍的大陆籍役男,虽然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后,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但原本应负的义务包含兵役在内不会免除。
中时新闻网今天报导,出生于中国大陆广西的30岁男子,因妈妈是陆配,3岁时入籍台湾,之后返陆受教育,11年前户籍遭注销,未料今年4月入境台湾时却被依逃兵送办,虽获检方不起诉,却被送入军中服役;其母亲抱怨,儿子在台无户籍竟要当兵,入营后也无健保,犹如黑户。新北指另有2个相同案例,都无健保权益,盼中央修法协助。
内政部晚间透过新闻稿表示,在台湾原有户籍的大陆籍役男,按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虽然在大陆地区已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将会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但原本应负的义务包含兵役在内不会免除,所以征兵机关仍须依法办理征兵,役男也应入伍服役。
内政部说,媒体报导提到原本设籍在新北市的役男,由于取得大陆地区人民身分,户政单位已经废止台湾户籍,但新北市政府仍须依规定办理征兵。
内政部指出,役男家属认为未有身分证及健保卡,入伍后无法获得健保保障疑虑部分,据国防部说明,役男征集入营后就是国军的一份子,服役期间将由国军医院提供各项医疗服务,不会因为没有健保卡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