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一例一休修法 工商团体版本出炉
一例一休修法呼声越来越高,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表示,预计今日十点左右,将草案函送各部会、及立法院各党团。
工总表示,这次是依据立委的一例一休联合提案,工总认为部分条文应该加以调整,工总从周二就开始进行研拟工总版本,持续讨论到昨日已经到第三版,也就是最终版,今日上午会再次确认,会员都没有异议后,将共同具名,发公文去函,但会与哪个党团合作提案,则尚未确定。
工总针对以下条文希望有更弹性、减化的调整,共五条文:首先,在休假日加班,建议休假日加班费股票上市公司以2.5倍、其他中小企业以2倍时薪计算,并以实际加班时数计算(劳基法第24条第2项)。
第二,对于员工签到的规定,建议修改为工资高于主计总处公布前一年度平均薪资的管理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出勤纪录限制(劳基法第30条)。
第三,每月最多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希望能上修为50小时,且三个月弹性加班能延长为六个月弹性加班(劳基法第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