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别只顾被告 忽略人民公义

宪法诉讼法今年初上路后,多起判决引发争议。 (本报资料照片)

杨蕙如养网军网路霸凌,间接导致时任大阪处长轻生,她虽然已判刑定谳,但释宪成功就可获翻案。宪法法庭如果只是考虑被告的人权保障问题,忽略类似周玉蔻等人用言论霸凌的恶行,恐非人民企盼的司法正义。

蔡英文政府推动司法改革,让大法官审案法庭化,也给予大法官如同「第四审」的绝对权力,透过裁判宪法审查普通法院的确定判决,让空姐争女案翻盘,但逾半年的宪法诉讼裁判,却引来外界的批判与非议,大法官们却仍活在神坛上,不知人民的感受。

性侵杀人的死囚陈锡卿等38人声请释宪,主张司法院函令制定的最高法院更三审后上诉案,应由原承办法官承审,及重大刑案自始由同一位法官办理,俗称的「连身条款」违宪。宪法法庭并案受理后,下个月开庭但不公开,未来一旦判决违宪,38名死囚依速审法规定,羁押不得逾5年,可获非常上诉、重新审理机会,也因关押逾5年须释放,获翻案后还可声请刑事补偿。

此外,去年底立法院才刚修正通过,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但大法官们却受理杨蕙如的声请案,并案后要审查侮辱公务员的刑罚是否违宪。

目前15位大法官,有4人明年将卸任,将由蔡英文总统提名新大法官,届时15位大法官全部是蔡总统所任命,将组成「清一色」的宪法法庭审案。宪法法庭如果只是迎合特定司改团体的喜好,作成背离民意的裁判,恐怕会酿成司法大灾难,难保不会成为人民走上街头要求改革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