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谈总统国情报告劝和解 钟佳滨:充分说明相关法条违宪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宪法法庭6日针对国会改革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在询答阶段时,大法官詹森林表示,有关总统国情报告,两边有没有和解可能,建议立法院把这条有疑义的条文删掉,但也请总统履行承诺或义务,去立法院做该做的报告。对此,民进党立委钟佳滨7日表示,他认为,这样的调侃语气,已经充分说明相关修法法条的违宪属性。
詹森林指出,双方都说不要宪法法庭介入,却又激烈争执,是不是要冷静一下,因为立法院用一个训示规定、建议性质、不是真正义务的条文,这有意义吗?那有没有和解的可能,就是立法院把这条删掉,但也请总统去立法院做该做的报告?立法院对自己《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订一个训示规定,立法委员要深思,立法院的本意有宪法依据,也可促请总统对立法院适当尊重,这个立意良好,何必诉诸法律?
钟佳滨认为,这个意思大家很清楚,就是说整个《立法院职权行使法》15-1到15-4,修法的扩权没有疑义,不应该修这样的法,没有这样的法,总统就没有去做国情报告的义务,也没有实质备询,但总统还是可以去跟大家「说说话」,从后面说总统没有义务状况下,以个人政治承诺去履行,而不是以法律案违宪的义务方式为之。
钟佳滨指出,这是大法官给蓝白的建议,自己后续也说,关注到宪法沿革和流变,国情报告历经国民大会几经波折,转移到立院,考量当年李登辉国情报告和2000年后的修宪,从来不曾有总统到国情报告,就可以说明国情报告是经过宪政流变的「盲肠」,大法官的建议,已经充分说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15-1到15-4的违宪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