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最高检副检察长:不应轻易抓民营企业老板、封企业
▲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指出:不应轻易抓民营企业老板、封企业。(图/记者曾俊豪摄)
大陆2019全国两会正式召开,全国政协常委、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谈到保护民营经济议题时表示,个体私营经济的老板若涉嫌犯罪,不应该轻易就抓人、封企业。「只要老板不逃跑、不串供并愿意配合调查,就可以先找谈话。」法界认为,这样的观念可以供我国检察机关参考,以免搜索、扣押违反比例原则,又或者为了追求破案,而不顾广大企业员工生计。
孙谦在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社科界别小组讨论中,针对保护民营经济议题时,发表以上谈话。他还说,某省全省排名前100的私营经济企业老板,有几十个被抓,造成工人下岗、企业停工停产,政府税收也受影响。他特别点出,过去这一年间,司法机关感受到了个体私营经济遇到这类问题的困难,「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
孙谦又说,对于侦办民营经济案件,最高检察院发出多份公文,内容总结就是「不要轻易抓人」。「有些行贿犯罪,只要没有谋取重大的违法利益,就给了几万块钱,这一类不要抓人。过去一涉嫌犯罪就给送进派出所,结果造成整个企业瘫痪。」
对于孙谦的言论,我国律师欧阳弘表示,可供我国检察机关参考。欧阳弘指出,检调单位在搜索、扣押时经常会有违反比例原则的情形,尤其在侦办商业犯罪时,一旦进行扣押,包含电脑设备、帐册,全都会被扣押带走,这其中除了扣押范围过广的问题外,还牵扯到后续企业经营的问题;例如报税前扣押帐册,那公司当年该如何报税?至于扣押过广的问题,倘若企业主事后声请国家发还,除了被拒绝外,可能还会遇到国家兴起一系列官司阻碍,时有所闻。
对于企业主被逮捕、羁押的问题,欧阳弘也认为,倘若企业主愿意配合调查,原则上检调不应该以羁押的方式直接限制,可以考虑以限制出境的替代手段,确保企业主配合侦审程序。但欧阳弘提醒,若实施限制出境等手段,又会有无限期限制出境等法治漏洞,检调单位仍应注意。
一位不具名法官指出,孙谦的言论代表大陆开始重视被告人权问题,尤其少数检察官、法官追求个人英雄主义,侦查、审判时展现出仇富心态,不顾结果的办案,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影响广大员工、家庭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