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老婆「跪尸旁痛哭自首」 他二审被少判4年!
屏东县潘姓男子怀疑老婆张女外遇,去年1月酒后活活将老婆打死,一审经屏东地院判刑16年,上诉到二审后,检察官认为他犯后有跪到妻子旁哭泣,并没有离开现场,直到员警抵达后,也在第一时间坦承犯案,主动为他要求减刑,因此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审理后决定减刑改判12年。
判决书指出,潘男与张女在去年1月28日晚间小酌两杯,他便在酒后疯狂逼问对方外遇的事,导致两人发生口角,男方一气之下,就挥拳痛殴老婆到昏迷,他则回房睡觉,直到隔日才发现女方已经没有呼吸心跳,当下跪在床边痛哭,正好被邻居听到并报警,事件才因此曝光。
经检验后发现张女头、眼等多处都有受伤,死亡原因为硬脑膜下腔、脑干点状出血,导致休克死亡;对此,屏东地院一审依杀人罪判潘男16年有期徒刑。
潘男不服上诉后,高雄高分检检察官发现潘男行凶后,没有在第一时间逃跑,反而是跪在一旁痛哭,且在员警抵达后,也立刻坦犯案,所以主动帮忙争取减刑。对此,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潘男符合自首要件,并审酌已取得小孩子的谅解,因此从轻量处12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