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退费案 罗莹雪:应该优先保护消费者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行政院31日召开例行性院会,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会后转述,法务部长罗莹雪提到,关于大统混充油的退费事件,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她认为应该要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通路商。但罗莹雪也提醒消费者,不要依赖团体诉讼。▲法务部长罗莹雪。(图/本报资料照)罗莹雪说,通路商依法律规定,应该是要跟制造商负连带责任;另外,通路商跟制造商之间的买卖契约关系,可能不是只有一项货品,基本上很复杂,有些通路商还可能积欠制造商债务,如果要求偿,通路商可以要求用原先的债务抵销赔偿。罗莹雪建议政府,应该要优先保护消费者,一般来说,大部分消费者能得到退费赔偿,退费的部分,行政部门会落实跟执行,借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另外,罗莹雪也请消保会提醒民众,不要对团体诉讼抱太大的期待。罗莹雪说,打团体诉讼,民众要先证明你吃了这个东西,导致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但是建立这个因果关系其实并不容易,如果无法建立,团体诉讼也无法成立。而且,团体诉讼复杂耗时,消保会应该要提醒消费者审慎评估,避免民众付出很多精力,却没有得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