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中架构不能等同台独论——致施明德等蓝绿和解七贤人的公开信

海峰施明德蓝绿和解七贤人 :各位好!5月27日,蓝绿和解七贤人召开「我们的呼吁」记者会,提出以「大一中架构」取代「一中」,两岸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的事务,作为现阶段的过渡方案。

蓝绿恶斗,大大削弱了台湾的竞争力;两岸对立,严重阻碍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终结蓝绿恶斗,早日达成红蓝绿都能接受的两岸新共识,是时代呼唤,也是两岸中国人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各位此时此举,值得两岸同胞共同肯定。

两岸要达成红蓝绿新共识,台湾内部应先达成蓝绿共识。蓝绿要达成台湾共识,不应违背中华民国现有的与大陆政治连接的宪政体制

中华民国现有的宪政体制是蓝营坚定捍卫的,绿营人士以往参选立委、参选总统也都是在遵守这一体制下进行的。陈水扁执政时期,曾经试求「台湾独立建国」,结果碰撞得满头包,最后不得不感叹道「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如果绿营不愿放弃台独立场幻想从中华民国现有的宪政体制内,借壳上市,以修宪之名,行台独之实,不仅会让台湾重新陷入蓝绿恶斗,还会遭到大陆的强烈反制。

蓝绿阵营若能达成:中华民国现有的宪政体制就是台湾最大的共识,并逐步转化为各自的政策。然后可以联合起来,共同要求大陆正视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为了展开两岸政治对等谈判,大陆正视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是必然的,只是时间问题

但要达成红蓝绿都能接受的两岸新共识,台湾还必须务实面对大陆的「一国两制」。大陆的「一国两制」,虽然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已经在香港和澳门取到成功实践,也是对台的重要政策。任何不能接受「一国两制」的两岸新主张都将只是一种主张,而不会被大陆所接受。

在5月7日举行的习宋会上,亲民党宋楚瑜主席向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当面表示:台湾意识不同于台独意识。我认为,以「尊重中华民国现有宪法」为前提的「大一中架构」下的两国论,也不能等同少数主张「台湾独立建国」的台独论。 两国论最早是由蔡英文担任召集人的「强化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地位小组」提出的,当时主政李登辉照单采纳,并于1999年7月9日接受德国之声专访时对外宣示,目的是强化中华民国的主权地位。而捍卫中华民国是两蒋时代的坚持,也是后来直至现在,台湾朝野的最大共识。当前,台湾同胞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并非不认同自己是中华民国国民,而是不认同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我个人的观点,以「尊重中华民国现有宪法」为前提的「大一中架构」下的两国论不仅不是一个分裂主张,还是两岸和解过程中的一项非常有价值的创造,最起码是对当前两岸「你排斥我,我排斥你」、双方各说各话的所谓「一个中国」的大胆超越。台湾坚持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不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央政府,大陆更不愿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为中央政府。在两岸寻求对等尊严商谈政治议题的当下,只有两国论、也就是「大一中架构」下的阶段性两个中国才能为两岸关系和平深化提供可能。 事实上,国共两党目前坚持的九二共识也是一种两国论。国民党坚持的一个中国是中华民国,共产党坚持的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党的一个中华民国加上共产党的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难道说不是两个中国?国共两党在一个中国的涵义上没有共识,又不愿对施明德等蓝绿和解七贤人提出的「大一中架构」做出积极回应,却让民进党接受一个明明没有政治共识的所谓九二共识,这就是当前两岸政治僵局症结所在

国共两党若不能正视,原本是由国民党提出的,民进党现在仍在坚持的两国论,双方在一个中国的涵义上就永远不可能产生交集。但两国论会产生一个严肃的问题:两岸完全承认对岸是一个国家,那就成了两个分裂的中国。为了不造成两个分裂的中国,两岸需要在两个中国之上搭建一个「大一中架构」,然后把两岸主权还给两岸人民。无论你是中华民国人,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只要你承认自己是大一中架构下的中国人,或叫中华人,两岸就是统一的,这就能够解决「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华)」的问题。「大一中」未来的前途,要由两岸人民共同决定。在民进党坚持的「两国论」之上搭建一个「大一中架构」,就是国民党升华版的「一中各表」,即一个中华,两岸在各自的邦(建)交国中分别用「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表述。这个升华版的「一中各表」再与共产党的「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一中框架相对接,就包含了国、民、共三党的两岸政策,形成三党共识,这个共识可以叫做「中华共识」。换言之,国民党的「一中各表」就是没有两岸政治共识的「两国论」,在这个「两国论」之上搭建一个通往统一的民主的和平框架,这个框架可以叫做「一个中华(国)框架」,在中华(国)框架下达成国、民、共三党共识,就是以中华共识凝聚起来的两岸政治共识。也许有人会问:大陆正视中华民国存在,与台湾务实面对大陆「一国两制」,会不会产生矛盾?如果把「一国」简单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把「一国两制」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框架下的「一国两制」,当然会产生矛盾。可贵的是,台湾著名学者张亚中提出的「一中三宪」的第三宪隐含的第三国联合报多次提到的「大屋顶中国」,以及施明德等人提出的「大一中架构」,都为破解这一矛盾提供了想像空间。这里的「一国」,大家不要理解为中华民国,也不要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应理解为「能够实现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阶段性并存的一个大中国」。如果「一个大中国」容易让台湾同胞误会成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可以暂且用「一个大中华」代替。

当下的两岸政局,大陆不正视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台湾就不会与大陆展开政治谈判。台湾不务实面对大陆的「一国两制」,两岸政治谈判就不可能达成共识。在一个大中华框架下,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并存,中华民国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两岸治权相互承认,主权相互有限承认,但在国际上不能双重承认,这样即能尊重和容纳中华民国,又能在台湾落实「一国两制」。一得之见,与各位探讨。此致敬礼!杨海峰

●作者杨海峰,大陆民间学者。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