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儿游乐园滑草伤拇指 告业者业务过失被检察官打脸
位在员林市百果山上的探索乐园以巨大恐龙闻名,园区中的滑草道亦十分受到亲子欢迎,日前家扶儿与扶助人相见欢活动,大人小孩在此玩得十分开心。(谢琼云翻摄,与新闻事件无关)
百果山探索乐园中的滑草坡道,让游客体验滑草乐趣。(谢琼云翻摄,与新闻事件无关)
彰化县蒲姓男子今年3月带着不到3岁的儿子,到员林市百果山上知名的探索乐园游玩,却在滑草区不慎伤及右手拇指,愤而提告业务过失伤害,但检察官认为,蒲男让年仅2岁儿独自坐滑草版,自己又未依园区告示板正确使用滑草版,才是受伤主因,因此侦结后做出不起诉处分。
到底是恐龙家长?还是猪队友?3月26日下午四点多,蒲男父子在探索乐园的滑草坡上使用滑草板时,他担心独自乘坐滑草版的儿子不会控制速度,所以自己又坐上另一块滑草版从后追上。
蒲男在快靠近儿子时担心会撞上,而赶紧将右手伸出滑草版外,导致右手拇指挫伤破皮流血、指甲断裂,儿子事后还不定期会在睡梦中喊叫、惊醒,他认为园方疏未注意,提供简陋滑草器具,而滑草坡道凹凸且欠缺防护措施,因此提告。
蒲男在侦查庭中还原事发经过,说当天下午儿子先坐塑胶板滑下去,结果滑到一半跌出来,当时自己也跟在后面,所以没看清楚儿子怎么跌的;发现快要撞到儿子,试图改变重心、并伸出右手导致受伤,事后发现是卡到地垫的洞。
被告的杨姓业者向检察官喊冤、坚决否认有过失,他强调在滑草场现场已有竖立一张告示牌,告知园区内有免费提供手套,提醒婴幼儿勿使用,每块滑草板最多可供一大一小使用,并提醒与前方前一组游客保持距离,否认有管理或设置游乐设施过失。
彰化地检署检察官侦查时,蒲姓告诉人辩称并未看到告示牌,但业者出具照片,确认园区有设置看板提醒;检察官认为蒲男竟让仅2岁的儿童独自使用滑草版,问题较大,而他自己又在未保持安全距离下从儿子后方跟着往下滑,未依照正常使用方式,才导致自己受伤,侦结后对业者做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