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加給延遲發 台中一市多制

台中市基层教师反映中小学导师职务加给3000元已超过10年未调整,其中由中央负担的1千元差额竟延后9个月才发放,各校各凭本事垫付,一市多制。教育局要求各校先垫付,如逾期将追究学校行政责任。彰化县与南投县的导师加给均如期发放给教师,导师加给1千元差额先由县府垫付,待中央拨款再归垫给县库。

国中教师表示,国中小导师职务加给3000元,发放方式是每月和薪资一起先发放2000元,另外由中央补助的1000元差额,等到次学期开学后,再把上学期积欠的6个月导师职务加给发放,但又常常再拖1至2个月。

有国中小导师指出,除自己课务之外,还必须在导师时间、学生午餐、午间学生休息和学生打扫,担任生活教育指导教师的角色,更要维护学生安全,随时回答学生及家长各类的提问,下班后一样待命,却无法支领任何加班费,所以宁可不担任导师,也不要领3000元导师职务加给,还延迟发放令人不平。

台中市教育产业工会理事长林硕杰说,有教师投诉有学校延后9个月才发放,另访查发放时间点各校不一,会体恤教师,市政府应统一促成各校每月先行垫付。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112学年度公私立国民中小学课税配套措施,导师职务加给差额1000元,依国教署来文分三期向中央请款。第一学期经费去年9月核定各校,第二学期今年2月核定拨各校,为避免补助款未拨付前影响教师权益,都请各校由校内经费先行垫支。

教育局表示,将再通函各校落实按时拨付教师导师费,倘再有逾期发放影响教师权益,将追究学校行政责任。

受访的国中小校长说,学校有大小,资源各不同,有能力的学校垫付没问题,但部分学校垫得心惊胆战,深怕突然有需要用钱。

台中市议会教育委员会召集人李中说,薪资及福利待遇都不该延迟发放,中央要求地方各种垫付款,如果教育局不向中央反映一次发给,就由市库先垫付,不要让学校办学之外,还要承受莫须有的压力。

彰化县及南投县教育处都表示,导师加给均如期发放给教师,中央需负担的1千元先由县府垫付,待后续中央款拨款就归垫给县库,也毋须由各校垫付。

彰化县教师会理事长方仁瑞表示,由于教师法明文规定,担任导师是老师的义务,所以老师轮流担任导师,比较不会有异议,但近年来家长及学生意识擡高,导师带班负担也变重,若能增加导师加给也是对导师工作的实质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