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法官就像「得罪包青天」 賴香伶質疑不適任法官標準該檢討

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李昭融任职板桥简易庭时,主动请当事人停止诉讼,并告知在停止期间届满前,将请书记官提醒具状续行诉讼,却没照办,影响当事人权益。当事人请求评鉴法官,法官评鉴委员会认为李女「情节重大」但「无惩戒必要」,司法官人事审议委员会仅建议司法院「口头告诫」,民众党立法委员赖香伶今天询问司法院秘书长吴三龙处分对当事人权益来说「是合宜的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开会时,李昭融案数度遭非议;吴三龙答称人审会有一定的法定组织,这是人审会的决议。赖香伶询问「不适任法官有没有具体、客观的标准?」并指李昭融过去就是人民申诉的对象,司法院对不适任法官的标准需不需要再检讨?此外,人审会建议司法院对李「口头告诫」,但当事人权益受损,司法院有无协助?

吴三龙说,法官伦理规范有规范法官的行为,至于个案如何善后,吴支支吾吾。赖香伶追问「你们会去了解吗?如果法官损害人民权益却只有口头告诫,还能继续当法官?」

李昭融过去开庭时,曾对当事人说「我们讲法律,妳们不懂的话,请把嘴巴闭起来」,赖香伶说很多人对法官真的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得罪法官就好像得罪包青天,「判下来我就没有回头路」,但若是不适任的法官,除了口头告诫却不用付出其他代价,当事人的权益就没有人协助。

当外界质疑法官评鉴委员会不揭露受评鉴法官的姓名时,法评会9月22日发新闻称因「参照本会『第一届』委员会所作决议,上网公告时,受评鉴法官只揭露其姓氏,而不揭露其名字」,因此新闻稿及决议书都只揭露「李○○」,但蔡英文总统2017年召开司改国是会议就是希望提升司法公信力、挽回民众对司法的信赖。有法官讽刺「第一届委员会」难道是在司改国是会议后才召开的吗?时空环境早不一样,并指处分「毫无惩儆效果!作作样子而已!」

立法委员赖香伶今询问司法院对不适任法官的标准需不需要再检讨?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