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包重病老翁赚外快 外籍看护被判刑再驱逐出境

法官考量耶印外国人来台工作,工作辛苦、所得不高又适应不良,与雇主沟通不良,仲介也未予以协助, 因此依刑法59条酌减轻量刑,依违背契约遗弃罪,处3个月,易科罚金9万,执行后驱逐出境。(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一名外籍女看护耶印来台担任看护,2018年元月受雇照顾重病的9旬李姓老翁,明知李翁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终日靠氧气鼻管呼吸,无法自理,若无人照料可能有生命危险,却遗弃李翁,自已溜到云林工作,李翁儿子晚上回家才发现老父遭外籍看护遗弃,怒控对方遗弃。新竹法官依违背契约而遗弃罪判刑3个月,易科罚金9万元,执行后驱逐出境。

法官调查发现,李翁患有肺癌肺炎等重病,需穿戴氧气鼻管、生活起居需人照料,无法自理,还要他人协助灌食移动位置如厕

耶印供称,当天早上她离开李家,李翁已吃过早餐午餐她虽煮好,却没准备给老翁吃。家属表示,当天晚上回来才发现李翁独自一人在家,老翁只能勉强自行坐起,却无自行移动的能力,午餐及晚餐都没吃,耶印明知道氧气鼻管是李翁的维生器具,若长时间未挂戴恐有危害生命安全之虞,却还离开老翁住处长达11小时,就91岁且患有重病的长者来说,是种生命威胁

法官认为,耶印明知李翁没戴氧气维生将危害生命,却未通知家属就自行离开,恐造成李翁生命危险,因此认定她触犯违背契约而遗弃罪。

原本「违背契约而遗弃罪」最轻应判6个月以上,但法官考量耶印是外国人来台工作,工作确实辛苦,所得不高又适应不良而未顾及后果,工作期间与雇主沟通不良,仲介也未予以协助, 因此依刑法59条酌减轻量刑,依违背契约而遗弃罪,处3个月,易科罚金9万元,执行后驱逐出境。

注:刑法第59条「犯罪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