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风电国产化松绑争议有解?传3-1不变、3-2新增样态松绑
供应链业者纷将923国产化松绑会议,形容为「923国产化之乱」,据了解,经济委员会立委坦言收到不少陈情书,台厂个个忧心国产化政策轻易改变,不但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业者数十、甚至百余亿投资恐一夕化为泡影。
本土风电台厂包括世纪钢、华新丽华、洲巨风电、东方风能等,为了生存之战,兵分多路写信陈情给行政院,甚至透过公协会及各种管道反映,不仅如此,二家欧商沃旭及CIP也都跳脚,反弹经济部不该朝令夕改。外传业者已惊动府院高层,指示经济部应妥慎处理相关政策,外界盛传3-1期不会有任何松绑。
知情人士表示,经长郭智辉23日在传达并网优先松绑国产化讯息时,曾提及过去签署行政契约的法律规定不变,亦即3-1期应会遵守既有法律规定精神,既有行政契约的「白纸黑字」,不会任意改变。
亦即3-1期原本就有规定:取得国内无产制证明才能申请进口,这部分会依规定执行。另,经济部先前也有放宽的样态,包括在地供应链造成成本争议,或开发商因在地供应链造成产能不足等,都可申请放宽国产化承诺。
相关人士不讳言「风电3-2期本来就要开放」,经济部会就一、欧盟谈判兼顾自由贸易规则,二、尽早拿到绿电愈好,三、就国内既定产业原本法律规则不要变动等三大原则下,去考量国产化松绑的做法。
据悉,经济部7月接获欧盟要求就风电国产化咨商时,曾为因应欧盟咨商,检讨3-2期国产化松绑可行性,但前提一定会符合法律规定,以免被指「图利」。至于二家欧商CIP及沃旭针对3-1、3-2期坚持应维持原本国产化承诺,与欧盟态度并不一致,这些会向欧盟反映。
经济部产发署已拟妥不可抗力及不可归责样态草案,近日内就会公告上网。知情人士说,过去产发署就品质、价格、交货期来审查,但现在是以交货期为最优先。样态包括品质辅导无法达标,交货期无法配合并网期程,价格较国外高昂显不合理等,业者需提出报价单需求规格书等文件申请。
也就是说,未来3-2期会以并网时间点作为审查重点,会有供应链「来不及」生产配合并网期程的新样态,只要开发商提出交货期程、生产规格及需求等证明文件,就可申请放宽国产化承诺。官员说,3-2选商过程就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规范,国产化是采加分制,未来样态会订得更明确化,采通案原则,以「如期并网」为必要条件,进行个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