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

近日,央行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金融机构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财务成本

有关举措显然有利于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这需要金融信贷政策持续推动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单列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加大倾斜力度,并安排专项激励费用补贴等,以提高分支机构和小微信贷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应针对小微企业“首贷难”“首贷慢”问题,制定年度小微企业“首贷”计划,加大对“首贷”的考核权重;应明确界定基层员工操作规范,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应努力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信贷氛围

对于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等贷款产品,则需要形成多方合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业务的操作指引,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央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因地制宜建立差异化风险防控机制。既要防范“无还本续贷”掩盖风险,又要防范权力寻租导致道德风险信用风险的发生。

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还需要监管部门和配套政策等方面的配合。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管政策引导力。监管部门应调整完善监管要求,促使“无还本续贷”政策早日落地。同时,应探索“无还本续贷”的具体创新路径。比如,对小微企业发放的3年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实质上避免了小微企业一年续贷另一次的资金压力建议视同无还本续贷。

另一方面,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和配套政策。应继续优化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银行多渠道掌握企业信用提供准确信息。地方政府可牵头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资金池等与银行贷款联动,提升银行融资意愿。此外,还应规范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的登记、资产评估、“过桥”等附加费用,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不合理收费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