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罪加重挨轰「开倒车」! 法务部大转弯撤回

图、文/镜周刊

法务部上周预告《刑法》修正草案,将「堕胎罪」罚金从最重3,000元提高至8万元,妇女团体痛批,《刑法》堕胎罪早应废除,「哪有反倒提高罚金之理?」今(5日)上午更与民进党医界立委王正旭等人召开记者会,要求法务部撤回提高罚金的草案,并积极推动废除堕胎罪;法务部随后则发出新闻稿表示,「本部经搜集各界意见,撤回堕胎罪草案预告」。

法务部10月29日公告预告《刑法》堕胎罪修法草案,预计将《刑法》第288条怀胎妇女堕胎者「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千元以下罚金」,提高到8万元以下。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女人连线1日分别发出声明,抗议法务部倒行逆施,不思废除堕胎罪,反而逆国际趋势而行加重相关罚金;为落实性别平等价值、符合「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公约(CEDAW)」之规范,妇女团体争取废除《刑法》堕胎罪多年,然而法务部从未提出草案,如今却提出修法将《刑法》堕胎罪罚金提高至26倍以上。

妇女新知指出,该会长期争取女性生育自主,要求政府落实性别平等,并依据CEDAW与两公约意旨,将侵犯妇女身体自主权之《刑法》堕胎罪除罪化,尽管现在在《优生保健法》允许某些情况下合法堕胎,但该法仍规定堕胎需要配偶同意,20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则需要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妇女新知呼吁《优生保健法》人工流产须经配偶同意相关条文,但卫福部拒绝废除,法务部也不废除《刑法》堕胎罪,甚至修法加重罚金,只是再次反映政府对于女性生育自主权「弃之不顾」的态度。

妇团发起连署行动,今还邀及民进党立委王正旭、陈培瑜、林淑芬、张雅琳、吴沛忆、范云、黄捷、郭昱晴、洪申翰等人,共同召开「法务部无视性别平等!《刑法》堕胎罪早该废了!」记者会,要求法务部撤回修法草案并推动废除堕胎罪。

郭昱晴指出,法务部不应该与CEDAW精神背道而驰,应将资源投入非预期怀孕女性需要的咨询、社福、医疗服务,而非将妇女生育自主决定视为「犯罪」行为,法务部的修法根本是女性权益大开倒车;王正旭提到,我国司法实务根本就已经不太会用《刑法》第288条来判处怀孕妇女《刑法》,而法务部又一直主张本次修法并不是要惩罚怀孕妇女,那无论从意图或修法实益上,他都认为没有坚持调高罚金的必要,呼吁法务部能更加参考国际及国内人权与妇女团体的意见,透过更充分的沟通,提出对我国妇女最有保障的修法版本。

法务部中午透过新闻稿做出回应表示,已撤回堕胎罪草案预告,「本部办理《刑法》堕胎罪章修正草案之法案预告程序,经广纳各界宝贵意见后,认本罪章之修正涉及对怀胎妇女身体自主权、健康权之保障及衡平对胎儿之保护议题,各界意见对于本罪存废、不罚之范围及刑度之意见,目前尚未获得共识。爰撤回草案预告,再行研议,以期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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