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与其谈TPP不如谈一带一路
文/王文
中国智库界普遍认为,跨大西洋贸易及投资伙伴协定(TTIP)和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正在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2.0版,都是由美国主动推动,希望在全球强化经济领导权和贸易管理权的一种战略调整,可能会掀起一场国际经济贸易体系的新革命。而建立在全然不同的国家战略、意识形态基础上的「一带一路」问世后,舆论便习惯将两者放在同一天平的两端对照看待。
就目前的发展趋势看,TTIP和TPP这场所谓的「革命」,并未带来积极全面的全球进步,反而会冲击本已进入线性发展的全球秩序变革进程,变相形成新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已开发国家与新兴经济体之间不必要的竞争内耗,进而引发大规模的战略误判,加剧全球经济、政治体系的紧张与不确定性。所以,与其谈TPP,不如谈一带一路。
我的理由大体有以下三点:
第一,目前已签署的TPP和有望在2016年年内达成协议的TTIP,都与美国既定的战略初衷相互违背。美国希望透过制定新的世界贸易规则安排来弥补当下国际经济组织和贸易谈判久拖不决的缺陷,从而绕开WTO多哈回合贸易谈判(Doha Development Round)的另一种新尝试,实际上,TTIP和TPP正在以建立一个高标准的区域贸易体系模式,来毁掉美国在二战以来的世界经济体系,尤其是当下的WTO体系。换句话说,TPP和TTIP实际上是美国带动欧、日通过跨国经贸整合,以市场自由化为名,决定技术标准、产品规格、环保指标的方式,组建有利于美欧的全球贸易规则体系。这种方式部分强化美国在谈判进程中的领导权,却忽视实际的现实效果,比如,到底能否给美国带来多少新的工作机会?都在美国国会引起巨大的争论。当下民主党热门总统候选人希拉蕊(Hillary Clinton)已公开表示反对,共和党对它的兴趣也不是很大。不能排除下届美国总统会废除或大规模调整TTIP和TPP谈判成果的可能性。
第二,TTIP和TPP几乎把所有强劲的新兴经济体全部排除在外,包括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印尼、中东和整个非洲。这种贸易规则的安排忽视新兴经济体的话语权,也是对新兴经济体的巨大排斥,甚至是歧视。当然,美国可能会借由改变TTIP和TPP区域集团的性质,在未来升级成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组织,但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形成贸易转移和增长的示范效应,否则其他成员方不会加入。目前看来,新兴市场和开发中国家经济增长、贸易成长速度总体上高于TTIP和TPP国家,试问,其他国家有可能在TTIP和TPP设立的高标准情况下加入吗?更糟糕的是,TTIP和TPP标准过于有利于欧美日等已开发国家,形成已开发国家贸易的「绝对优势」,导致当前国际经济、贸易体系进一步的不平等化!换句话说,TTIP和TPP阻隔新兴市场国家在全球扩展经济影响力,实则建立起保护已开发国家利益的新贸易壁垒。
第三,作为世界第一贸易国、全球最大消费市场,中国未被列入TTIP和TPP区域中。这被中国学者视为是一种战略挑衅,但我宁愿视此举为一种贸易无知。2015年是中国货物贸易总额连续三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还是全球130多个国家的第一贸易大国。同年,中国消费市场总额首次超过美国,增速是美国2.5倍。随着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加上经济改革与结构调整,以及出国人口的进一步增多,未来5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进口国。中国人的消费正成为世界经济成长的新动力。过去8年里,中国对全球经济成长贡献率一直保持在35%左右。TTIP和TPP对商务人士的临时入境、服务贸易、产地原则等都定下高标准,让外界产生有意针对中国贸易发展,甚至与之发动「贸易冷战」的感觉。这不是要进一步推动全球化,而是一种反全球化的宣战。
若是询问我或者其他经济学学者关于TTIP和TPP有何看法,直率地讲,TTIP和TPP具有排斥性,而非包容性;是有助于已开发国家的,而非有利于全世界的;是区域性的,而非世界性的;是重回贸易保护主义,而非推动自由贸易;是反全球化的,而非推动全球化的;会加剧贸易摩擦,而非解决贸易问题。
如果TTIP和TPP在未来几年内被各国的国会批准生效,将会出现两大阵营。一个是TTIP和TPP区域内,以已开发国家为首的贸易联盟,该联盟的标准基本是西方式,充斥着西方劳工标准、透明度准则、反腐败规则、和原产地原则的「价值贸易圈」;另一个则是非TTIP和TPP区域内的国家,仍在目前WTO框架下的贸易体系。不同的是,WTO框架下的经济贡献率更高、贸易成长率更快、发展潜力更强、人口规模更大。
从二战结束以来形成的自由贸易体系与原则将进一步重塑,新旧规则之间的冲突与摩擦为世界发展增加许多高额的交易成本,更有甚者,会因贸易规则的差异而导致两个世界的冲突。这未必是TTIP和TPP谈判最早的发起者所乐见的。所以,应该顾虑到TTIP和TPP未来成败的可能性及产生的风险程度,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首先,保持全球的贸易沟通,尤其要将G20的贸易部长会议机制化。TTIP和TPP起源于七大工业国集团(G7)时代的边界内宏观政策协调与沟通,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G7成员国对全球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下降,新兴经济体的GDP总量超过全球的50%,全球经济协调进入G20时代,TTIP和TPP谈判各国需要考虑到G7以外,G20成员国(即新兴经济体)的利益与需求,否则其他国家无法享受到互惠开放的成果。
第二,守护WTO框架下的自由贸易谈判成果。2015年12月奈洛比会议将WTO向前推进一步,在资讯科技协定和农业「出口竞争」有显著的谈判成果。接下来的议题会更棘手,如取消环境产品关税协定、服务贸易协定、渔业补贴协定等。因此,所有谈判国需要从本国利益和全球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快多哈回合贸易谈判的进程,在全球层面上推进以WTO为框架的全球贸易体系。
第三,关注并支持以一带一路为倡议的中国区域经济贸易合作网络。截至2015年底,与中国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东协、新加坡、巴基斯坦、纽西兰、智利、秘鲁、哥斯大黎加、冰岛、瑞士、南韩和澳洲,以及此外大陆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还有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接下去,中国将透过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亚太地区自贸区、欧亚地区自贸区、中美和中欧BITs谈判,以及各项贸易和投资协定。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推动真正包容性的贸易、投资、金融、基础设施投资倡议。
与TPP和TTIP相比,一带一路最大的特点是不设固定门槛和标准,各国可依照自身发展水平和国情选择最妥适的合作方式,这不但符合国际经贸发展需求,更具包容性和全球性,一切从实际出发,透过沿线各国共同努力,在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构建合作共赢、共存共荣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确保不同国家能借由合作找到利益交融点,更符合国际经贸发展、产能合作的需求。
过去两年多的事实证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贸易与投资成长要快于其他地区。这是值得全世界研究并参与的倡议,超过70个国家表示支持。相信沿路的国家和地区正在从一带一路倡议中获得益处,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区域受益。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