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淫男当按摩女1岁子前硬上她3次 老板娘也惨遭魔爪
去年苏姓男子到高雄一家美容馆与按摩女子性交易后,意恫吓危害她子女的生命,在她1岁幼子面前性侵3次,苏男还以检举美容馆为手段性侵老板娘1次,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决,认定苏男犯后饰词卸责,毫无悔意,犯后态度甚差,依强制性交罪重判12年定谳。
苏男多次以电话、简讯等方式骚扰该名按摩女子,她因不堪甚扰在去年6月中旬离职,但苏男数次检举美容馆从事色情行业以此为手段,要求老板娘指派她到他承租的房间内为性行为。
同时期,苏男多次传送简讯给被害女子,以将奸淫她女儿、弄死她之幼子等内容,对她之女儿及幼子不利之言语恫吓她,致她心生畏惧,苏男还在她1岁多的幼子面前,性侵她3次,另对老板娘性侵1次。
一审只认定苏男涉犯1次强制性交犯行,判刑4年,二审改认定他构成4次犯行,考量他的行为已泯灭人性,严重违背人伦之常,对被害人造成身、心、灵之伤害至巨,对社会亦造成不安,重判1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