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谈判之初 两岸认知差距有如鸿沟

第五次江陈会会前磋商暨两岸ECFA最后谈判,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本报资料照片)

铸剑为犁:赖幸媛的两岸谈判秘辛(时报出版)

二○一○年一月下旬,双方开始进入ECFA正式谈判的第一阶段,前几个月双方对ECFA的内容涵盖面,认知差距非常大,宛如不可跨越的鸿沟。对岸谈判团队业务部门商务部、工信部、农业部、财政部等相关单位,认为台湾对大陆采取和其他WTO会员不同待遇,不符合WTO准则,因此强烈主张两岸经济必须「正常化」,亦即台湾必须开放绝大多数仍然禁止的两千三百多项工业农业产品和开放服务业项目;必须承诺贸易自由化期程,也就是必须叙明几年内关税降到零的时间表,一般是十年,对方高度质疑台湾拒绝谈时间表,意味的是只要早收,其他的以后就不谈了。大陆的相关技术部门明知我方不可能同意的许多敏感性要求,还先抛出来,例如要求进一步开放大陆农产品到台湾,必须列入ECFA的谈判,不能不碰;大陆医师来台执业、取消大陆电影输入量限制等等。陆委会判断这显然是对方一开始的谈判策略。

大陆政府部门也开始强调,他们碰到内部极大的产业压力和产业利益问题,不可能给台湾单方优惠,而且当时大陆也同时在和韩国、日本、澳洲谈判FTA中,所以不能在ECFA谈出给台湾更优惠的待遇,以免其他国家要求比照。在早收清单方面,我方经济部竟然狮子大门口,一开始试探性提出的要求是以台湾出口到大陆贸易额约四○%为计算标准,并提出大量而敏感的项目要大陆降税,对方商务部、工信部、财政部等认为我方要价太高,「根本超出一般常识范围」,完全没有讨论空间。他们认为应该控制在一○%之内,还说CECA一开始也只有三%。

对方在第一阶段就不断提醒我方,不应将商谈过程中双方认知不同或争议的地方诉诸媒体,造成泄漏或故意操弄。这种现象的确常在我方发生,对双方谈判都造成很大的困扰,但我方经济部门官员就是管控不住。

第一阶段,对方业务部门姿态极高,要价和叫牌交互使用。我方一年多来,从最高层以降到陆委会,特别还在二○一○年二月「总统对人民报告」的总统府民间座谈会上,不管对外之定调和经常性宣导之内容,都会强调ECFA会照顾中南部、中小企业、中低收入户(所谓三中)、弱势本土传统产业、不扩大开放农产品进口,不开放大陆劳工等政策,这些讯息中共领导人显然有接收到,因此也在二○一○年二月相应地提出重视ECFA,及有利于ECFA能够洽签的原则性谈话,呼应我方「三中」的重要诉求。

但显然对岸的上情并没有下达。大陆的业务部门谈判团队坚持提出对台湾不可能接受的要求,与对岸高层政策方向极不一致。两岸歧见很深,几乎谈不下去。协商进度一延再延。

第一阶段在我方,陆委会于内部会议数度强力坚持,两岸特殊关系必须特殊考量,两岸经济规模对比悬殊,绝不可能有进一步开放大陆农产品和许多敏感性工业产品进口的空间,无法比照WTO承诺,绝不同意将「正常化」列入,不同意列入贸易自由化的结束时程;并向经济部门强烈建议,提出的早收清单应该依比例原则,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适度规模」,不应该漫天开价,因为对方也会比照,只会造成谈判难以进行。或许,这是我方经济部门的策略,先试探、用来给对方砍价用的,但抛出后就证明很不实际、完全不可行;更不是先前高层数度裁示要以急迫性、必要性为优先的适度规模清单。陆委会并请经济部必须将我方的协议文本早日研拟完成,才能早日完成内部程序。这些建议得到两岸小组高层院长、副总统和总统全力支持。

但进入四月,我方经济部门草拟出来的内部协议文本竟然是完全参照抄袭「东协加一,CECA」的内容和文字,将ECFA当成是一个全面开放的FTA,早收只是极短暂过渡。或许,这是经济部门的「专业坚持」,就自动忽略高层一年多前就已经对外宣示的「ECFA不是CECA,不是FTA」。但协议文本将来一定会字字句句被社会和国会用放大镜检视,所以陆委会当然得先字字句句检视其逻辑和内容,以及是否符合高层的政策宣示和政策指示。

当时政府、社会和媒体还都把关注点放在早收清单项目的多寡和内涵上,不断揣测或呼吁。但是陆委会看出,经济部刚草拟出来的协议文本将会是政治风暴中心,预判这样的协议文本将会带来政治危机,造成政治崩盘。政府失信于民,国会不可能通过。

赖幸媛和陆委会核心同仁深入讨论多天,极为担忧。赖幸媛为此不能成眠,对国家最高层提出即时警示。两岸小组高层都看到了,即时纠正我方内部乱象。最高层这时候认为,协议文本应该由陆委会去主谈,早收清单则由经济部主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