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落水起纠葛 调解协议平事端
“幸亏有司法所的倾力调解,才让我们化解了矛盾……”日前,津南区司法局双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调看监控
落水长达三分半钟
7月底,在津南区某早教中心,儿童李某甲在该中心水浴教室活动时,不慎跌入游泳池。由于早教老师一直为其他小朋友擦拭身体,没有发现其落水情况,后被其他小朋友发现并向老师报告,老师才反应过来,遂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事后,早教中心老师联系到李某乙(李某甲父亲),简略告知其孩子落水经过。家长在两位老师陪同下带李某甲前往医院做相关检查。经检查并未发现异常情况。然而,晚上睡觉时李某甲突然惊醒哭闹不止,且精神恍惚难以安抚。李某乙觉得孩子状态不太对劲,于是联系早教中心要求调看当天监控录像,通过监控显示,孩子落水时间竟长达3分半钟。
随后,李某乙立即找到相关负责人,要求再次前往医院对李某甲进行全身医疗检查。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和早教中心老师的陪同下,再次前往医院对李某甲进行全身检查(由于孩子配合度差未做脑部核磁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病状,检查及诊断费用2070元由早教中心支付。
表达诉求
当事双方矛盾激化
10月中旬,双方当事人来到双林司法所咨询,想要就此事拟定一份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具体事由与最终协商结果后草拟了一份人民调解协议给双方参考。
3天后,王某某与李某乙一同来到司法所,再次表达各自诉求。李某乙觉得早教中心有推卸责任和隐瞒的嫌疑,李某甲落水完全是老师看管不到位造成的,并且事后没有第一时间将落水3分半钟的事实对家长如实传达。
王某某则表示落水事件的确是早教中心的过错,现在已经就此事对相关责任老师进行批评处罚,既然孩子没有出现人身安全问题,公司这边也支付了医疗费用和赔偿金,已做到仁至义尽。李某乙听后情绪激动勃然大怒,一时双方矛盾激化。
安抚情绪
互让互谅达成和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是对李某乙进行情绪安抚,表明司法所会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后对王某某进行教育,作为教育机构,保障儿童的安全健康是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
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王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愿意将自己的全部过失清楚明了地写在调解协议书中。李某乙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解原谅了王某某的失言。最后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范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