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载友外出车祸惨死 还须赔友760万
前年7月23日凌晨,台中市19岁少年李欣澔先骑着父亲的机车到蔡秉轩(18岁)住处,由蔡男载他外出,由于两人闯红灯、超速,加上未戴安全帽,撞上郭男的汽车,蔡男当场死亡,李则因重伤变成植物人。李男父母向蔡男父母与郭男求偿1272万元,台中地院3日判郭男无过失免赔,而蔡男父母则须连带赔偿760万元。
据《苹果日报》报导,李母向蔡家求偿1272万元,但蔡家本身经济状况并不好,蔡父平时打零工维生、妻子在工厂工作,两人收入微薄,还有两个女儿要养,根本无力支付赔偿费用,更没钱上诉。蔡父感叹,「儿子已经走了,就把错都带走,李家何必苦苦相逼?」
李母看儿子车祸后成植物人,哽咽的说,「不是我狠心,而是这件事一定要有人负责,我们不是要天价,如果郭男能赔一些,我们就不会跟蔡家要。」
但目击证人指出,两少年当时骑车连闯了好几个红灯,当时正好跟在他们机车后方,就觉得他们可能会出事,没想到下一个红灯就看到他们以至少时速80闯过红灯,撞上郭男的汽车。法官也以此判郭男无过失。
法官认为,李、蔡两人均未戴安全帽,各负一半责任,判蔡家要赔760万元,扣除保险给付后,蔡家须给附500多万元。本案仍可上诉,但蔡、李两家都觉得累了,也没有财力仍再支付费用,不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