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所-虐童行为 两岸亟须严惩
近日,备受关注的浙江蓝孔雀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有了新进展,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虐童教师颜艳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
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调查,是因为目前大陆法律尚无针对虐童行为的特别法律规定或设置特别的罪名,对于虐童达到轻伤以上的方可以故意伤害罪追诉,而本次虐童行为尚未构成轻伤。此事件也暴露了大陆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的严重不足,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却未对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规定任何具体的惩罚措施。
近年来台湾虐童案件亦有增加趋势,刑法第286条特别规定「妨害幼童自然发育罪」。但因该罪以造成妨害幼童身体自然发育之结果为构成要件,证明难度大,且对于伤害幼童精神健康的凌辱行为不在本罪规范范围内,对于幼童的保护亦有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