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钱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拟实名制
为了防止虚拟货币交易沦为洗钱工具,金管会研订相关办法。(本报资料照片)
为了防止虚拟货币交易沦为洗钱工具,多国正加强监管,金管会昨日表示,已研订《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明定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应建立洗钱防制制度、进行确认客户身分、记录保存、达一定金额交易需申报等事项。该法将于近日内发布施行。
愈来愈多的虚拟货币由于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加上拥有者身分和交易隐密性,可能成为罪犯或恐怖分子洗钱管道,多国政府正加强监管力度,行政院于日前指定金管会为虚拟通货平台的洗钱防制主管机关,积极进行相关法制作业。
金管会表示,法规的订定,主要是为落实国际「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ATF)的规范及《洗钱防制法》规定,研订的办法计有18条。
其中包括:强化确认客户身分、客户身分持续审查等规定(第3条至第6条、第8条至第9条)。进行虚拟通货移转时应遵循的规定(第7条)。一定金额以上通货交易申报的规定(第11条)。防制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活动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的实施内容(第14条至第16条)等。
金管会表示,会于该办法发布后1年内,以辅导方式协助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相关事业落实执行防制洗钱相关作业。
此外,对于虚拟货币的投资,金管会强调,虚拟货币是具有高度投机性的数位「虚拟商品」,并非法定货币,也不是金管会核准发行的金融商品,不适用既有的投资人保护机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亦非经金管会核准设立的机构。鉴于虚拟货币市场资讯不透明,易受人为操作或炒作,价格波动大,投资风险高,在从事交易前,务必充分了解其运作模式,审慎评估风险,避免遭受诈骗或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