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钱 虚拟通货业 7月起强制KYC
从比特币钱包余额看加密货币投资交易生态 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早已纳入洗钱防制范围,如今正式框列出业者。图/本报资料照片
虚拟通货平台被纳入洗钱防制范围。加密货币和数位资产市场相关业者,包括顾问行销公司、平台和交易所等,7月1日起须落实认识客户(KYC)和洗钱防制(含实地查核、交易监控及通报)义务,即业者必须在两个月内通知现有客户重新开户,否则7月1日之后将不能交易,更不用说把加密货币转出为新台币等法币。
业者指出,主要是行政院近日正式画定洗钱防制法第5条的「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范围」,新规划共有五大类,目前市场上的业者全数被划入,只要业务或销售内容牵扯到虚拟通货,都会被强制要求洗钱防制。
行政院本次画定的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被函括入列的业者共有五大类,第一是加密货币交易所,不分现货或期货,只要有法币入金,均包括在内,目前台湾市面上有三家。第二是虚拟通货交换,这部分涵盖非常广,即币币交易未来可能也要实名制。
第三是虚拟通货间移转,指法人交易的OTC场外交易平台、虚拟货币冷钱包业者。第四是虚拟通货托管业者,包含提供托管技术工具等服务的公司,多数协助数位资产业进行资安的监理科技(RegTech)业者也会被纳入;第五则是参与及提供虚拟通货发行或销售的相关金融服务,主要是牵涉ICO/STO的服务业者。
业者表示,「洗钱防制法」第5条早在2018年11月便通过,且明定办理「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也适用金融机构关于反洗钱的规定,行政院同时指定金管会为新台币计价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及主要虚拟通货业务的主管机关。
但先前行政院并未界定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包含哪些业者,近日函文画出五大类「验明正身」后,被框列的业者便须在7月起适用。
对此业者表示,有些交易平台对客户的KYC和洗防规范比官方要求更严格,请客户重新开户固然麻烦,若能确切落实,对投资人和消费者相对更有保障,更重要的是能防堵境外不肖业者在台湾市场对民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