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售屋享優稅 兩要件

民众若因非自愿离职导致须出售不动产,在申报房地合一税时有机会适用较低的20%税率。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民众若因非自愿离职导致须出售不动产,在申报房地合一税时有机会适用较低的20%税率,不过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提醒两项要件,第一是非自愿离职定义,第二是自住规定,都必须符合才能适用。

非自愿离职适用房地合一税较低税率

为抑制短期不当炒作不动产,房地合一税2.0税制下,若交易持有两年内房地,税率45%,逾两年未超过五年,税率为35%,超过五年以上才能适用20%以下税率。

不过为避免错杀无辜,财政部针对非自愿因素而必须交易持有五年以下房地者,符合一定条件,可免落入重税范围,仍可以20%计算房地合一税,其中就包含调职、非自愿离职。

国税局提醒,并非所有离职样态都可以适用20%税率,首先要留意非自愿离职定义。

依据规定,必须是符合《就业保险法》规定的非自愿离职,或符合《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终止劳动契约,须离开原工作地而出售持有期间五年以下房地,才可按税率20%计算应纳税额。

国税局举例,甲君2022年5月出售持有期间两年以内房地,申报成交价额800万元、课税所得330万元,并按非自愿离职适用税率20%计算缴纳应纳税额66万元。

但国税局调查发现,甲君是因「定期契约届满」离职,并非就业保险法规定因任职单位关厂、迁厂、休业、解散、破产宣告而离职,不符合财政部认定规定,必须改按税率45%核定应纳税额148.5万元,补税82.5万元。

其次要留意,必须是个人或配偶,在工作地点购买房屋、土地,并办理完成户籍登记,在该房地居住且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后因调职或非自愿离职须离开原工作地才能适用。

过去就有民众外派到其他县市,出售原有房地时,原以为可适用非自愿离职样态,但因为过去未曾在该处办理户籍登记,且又将房屋出租,不符合要件,仍应以较高税率来课税。

国税局提醒,个人因调职或非自愿离职因素,出售属房地合一课税范围的房地,务请要确认是否符合财政部公告规定的态样及条件,按正确适用税率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