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修改「传媒代表」定义被骂爆 林郑:不是打压新闻自由!
香港警察近日修订「警察通例」中「传媒代表」的定义,引起香港记者协会抗议,认为是给记者「发牌照」,涉打压新闻自由。对此,香港特首林郑月娥25日在脸书上表示,警方对「传媒代表」的新定义,是为了一视同仁,不是打压新闻自由,也不是筛选记者。
林郑月娥提到,对于新闻围绕着警务处采用新闻处GNMIS的传媒机构名单作为辨识「传媒代表」定义这件事,她有点不吐不快。
林郑月娥指出,GNMIS虽然名义上是一套政府新闻发布系统,事实也可说是整个政府与传媒的联系平台,获登记的传媒机构除了可接收新闻处和各政府部门发放的消息外,也可以出席各决策局及各部门举行的记者会,「系统内的传媒代表也可收到政府活动的采访通知,决定是否派员到场出席。」
林郑月娥认为,GNMIS是新闻处为增强政府与传媒联系及为传媒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也由于有此功能,各大小传媒、本地及海内外传媒都会登记在系统内,几年前被拒之门外的纯网媒(online-only media)曾为此作出投诉,直到她就任特首后,在2017年9月才把GNMIS向纯网媒开放,「过去三年,一共超过30间纯网媒机构获得登记,享有和其他传统传媒一样的服务,大家有兴趣可观看我当日公布新安排时的介绍。」
林郑月娥表示,警队采用GNMIS这个客观、开放、一视同仁的服务平台来界定谁是「传媒代表」,为传媒在警队行动中提供特别安排,例如可进入封锁区内采访,可在特别位置摄影,一如获安排出席记者招待会或出席活动做采访,「又怎会是打压新闻自由或筛选记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