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EUA通過時間點有貓膩? 羅一鈞揭各國數據 多次延遲交貨一次罰
国产高端疫苗。记者黄仲裕/摄影
疾管署昨日虽然公开与高端新冠疫苗的合约,然而内容却引起外界诸多议论。疾管署下午四点召开临时记者会,副署长罗一钧表示,后续收到立委、议员等知名人士意见,因此再度说明。外界对于合约中的日期存有疑虑,「请外界勿刻意影射,也不要认为有猫腻或完美巧合。」
针对「高端疫苗通过EUA日期,与采购合约要求通过EUA日期这么接近」一事,罗一钧说,合约中提到7月31日要求通过合约,而高端公司在6月15日就向食药署提出EUA申请,历经一个多月内部整体审查(由医药品查验中心CDE执行)后,在7月18日召开专家会议审查。
疾管署也在一周后开ACIP会议,同意将高端纳为公费疫苗,上述过程都于指挥中心记者会公布,与合约要求的7月31日毫无关联,请外界勿刻意影射,两个日期毫无关联,外节不要认为有猫腻或完美巧合。
罗一钧还原当时时空背景,为因应紧急疫情需求,新冠疫苗均在临床试验阶段以「预采购合约」模式签约,以预先保有所需之疫苗数量,等到厂商于取得专案核准制造许可后,才可尽速提供接种,此作法与国际相同,例如,英国采购BNT疫苗、美国采购Moderna疫苗、日本采购AZ疫苗等,皆系先签订采购合约,才取得EUA。
至于「为何未取得EUA,就在采购契约订定疫苗效期展延规定」?罗一钧表示,依据当时厂商执行安定性试验情形,疾管署预估初始核定效期仅有6个月,为避免效期过短致过期浪费,以及提升疫苗使用率,在契约中规定厂商交货后必须依食药署规定延长疫苗效期。
他也说,无论各厂牌新冠疫苗(含AZ、 BNT、 Moderna等)均适用,居有相关佐证资料,非恶意为之。
高端有过12次延迟交货,卫福部是否刻意包庇不追究?罗一钧表示,采购案皆依契约规定办理,计罚每日逾期违约金,每逾1日,按该期未履约部分之总价千分之2计罚。另厂商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约之计罚,为节省行政程序一并于2022年3月24日最末次验收时,依契约规定计罚该部分之违约金。高端公司因逾期交货计罚之违约金共约1.97亿元,疾管署均已于2022年3月前按次核扣完成,绝无刻意包庇不罚之情事。
疫苗采购金额部分,罗一钧说,2020年11月指挥中心对外说明预计疫苗采购经费115亿元以采购1500万剂每剂700元估算,不含冷链运送及其他作业费用。当时尚在规划采购初期,各项资讯均不明确,仅能以预估价格编列预算 。
各国采购疫苗以及EUA通过时间表。图/疾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