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局、国工局整并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2/12正式揭牌
▲两局业务、人力整并,「交通部高速公路局」2/12揭牌。(图/高公局提供)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组织法奉行政院核定于107年2月12日正式施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由原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及交通部台湾区国道新建工程局,两局的业务与人力进行整并。组织整并后,人事制度也将由「资位制」、「派用制」改为「简荐委任用制」,对高速公路局未来的发展,将有深远影响。原高速公路局成立于民国59年6月8日,当时负责高速公路的兴建,名称为「高速公路工程局」,完成国道工程兴建任务后,于民国67年12月1日正式改制为「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负责办理高速公路的收费业务、行旅服务、交通管理、国道养护及拓建等业务,原用组织条例历40年并未随业务、环境变迁而修正。
▲▼高工局、国工局整并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后,将可活化人力资源运用。(图/高公局提供)
初期中山高速公路(国道1号)加机场支线,仅382公里,随着国道陆续通车,维护国道总里程已由382公里,倍增至1,054公里(道路长度成长2.76倍)。
近年来,因时代环境变迁,民众要求日益增加,过去许多没有的工作,随着政府政策、用路人需求、智慧化、环境永续、桥梁老旧、设施全生命周期等因素,机关组织任务,除基本的设施维护工作倍增外,业务性质转变,人力并未相对增加,又受限于总员额法限制,人员不断地减少,人力缺口,日益严重。
因此,两局整并后,除人事制度的改变外,打破机关用人藩篱,解决长期以来养护人力不足,活化人力资源运用,对同仁提升工作士气,延揽优秀人才、留才,以及业务推动将有莫大助益。高速公路局组织整并后,将运用新科技、大数据来提升服务品质,以应国道养护业务日益繁重,及高速公路全生命周期及人力运用考量,使国道新建、养护与管理事权统一,发挥组织效能,创造国家最大利益,提升国家竞争力,缔造一流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网,提供永续、安全、便利、舒适的国家最高等级道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