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誣告雙案夾殺攸關仕途 法界這麼看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诈领立院助理费案一审黄金辩护团解散,二审找来同样有司法官经历的律师辩护,据了解,高的诉讼策略仍倾向无罪答辩。法界人士指出,高在二审若坚持不认罪,官司恐一路缠讼到最高法院,虽可以时间换取空间,但同时还有旅美教授陈时奋自诉的诬告案,高虹安被控诬告今年8月一审遭判10月,未来恐早一步牵动其市长职务,可谓蜡烛两头烧。

高虹安被控低薪高报诈领立院助理费案,案件受到全国瞩目。曾任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的律师王铭裕认为,诈领助理费案一审有罪,二、三审要逆转无罪,经搜寻实际判例很少;由于此案多名助理一审认罪,除非二审可指出先前法院有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争取改判无罪机会不大,且二审若无新的减轻「量刑因子」,如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等,通常争取较轻刑度获缓刑机会也不高。

王铭裕认为,高虹安的律师团仍可维持一审「不认罪」策略,或评估后认为未来判决无罪空间小,也可改采认罪答辩,毕竟一般人都不是法律专家,有时遇到「历史共业」、「误触法网」时,选择一条伤害最小即「不关就好」,也是一条不错的道路。

高虹安市长任期还剩2年多,未来官司发展攸关能否保住市长职务。律师钱炳村认为,该案为社会瞩目案件,估计二审到三审最快半年,最慢也要到1年多,二审第一次开庭应为准备程序,律师可申请调查证据等,时间也会再拉长,每次庭期大约相距2个月,准备庭也有可能不只开一次,但如果法官认为没必要,就直接进入审理,往返时间大约至少要3个月至5月以上。

钱炳村说,不过如果高虹安上诉理由不够充分,就有可能连调查庭都不开,就直接驳回,高虹安收到二审判决书后20天内若上诉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仅有生死辩要开庭,届时高的案子上诉最高法院应不会再开庭,恐维持原判决被驳回,那高在市长任期内就会被解职,不过,此案涉及政治层面太深,「也有可能在2026选举前一刻驳回并被解职,也说不定」。

不过,高虹安不只贪污官司棘手,还有诬告案如芒刺在背,法界人士指出,诬告罪案情相对助理费案单纯,审理速度可能比贪污官司快,依地方制度法第79条规定,高虹安若受有期徒刑以上判决确定,且未受缓刑宣告、未执行易科罚金或不得易服社会劳动,内政部即可解除其市长职务。

法界人士说,诬告属公诉罪,尽管未来量刑会审酌,但因高虹安已有贪污罪判刑在前,刑法规定「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宣告者」才可判缓刑,处境更为艰难。

阳明交通大学科法学院特聘教授林志洁说,刑法规定,犯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易科罚金,诬告罪是最重本刑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不符易科罚金条件;曾任检察事务官的律师钱炳村也表示,诬告罪上诉后若均未改判而确定,就会依地方制度法第79条第1项第4款解除市长职务。

新竹市长高虹安诈领立院助理费案一审黄金辩护团解散,二审找来同样有司法官经历的律师辩护,但高的诉讼策略似乎未打算改变,仍倾向无罪答辩。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