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衛生局:高醫企圖混淆誤導「非常不可取」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易主,高医与市府合约年底到期,将由长庚接手;高市卫生局今天表示,评委未要求高医3年内完成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高医企图混淆误导「非常不可取」。
大同医院委托高雄医学大学附设中和纪念医院经营15年,合约将于今年底到期,高医未取得新合约,改由高雄长庚医院承接。
卫生局今天发布新闻稿驳斥高医相关说法,其中高医工会对外表示「仅给高医5分钟说明时间有失公平性」,卫生局强调,相关议程与时间均于委员会中确定,并经「高医大法人」与「长庚医疗法人」双方代标团同时在场同意,现场无人提出异议。
卫生局指出,第2阶段复评也依此规则进行,一切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且「高医所用的时间还比长庚多」。
另外,高医工会也对外表示,当时高医准备离开时,主席突然加码询问是否能在3年内达成,高医误以为是询问能否于3年内达成重度医疗责任医院,故回应无法承诺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此目标。
对此卫生局新闻稿严正驳斥,以上所述并非事实;经查,现场没有评委要求高医大3年内完成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高医大法人的说法是企图混淆误导,非常不可取。」
卫生局也还原复评程序,委员最后问高医的问题是「能不能承诺什么时候可以通过重度紧急医疗能力评定或是不行。」,高医法人代表无具体承诺,仅称「重度要重新检讨,原来我们的计划书里面是规划中度包含高危险妊娠与新生儿,中风加上ICU这3个。」
卫生局说明,高医法人最后仅承诺3年内、民国116年通过中风及ICU2个并落款签名,「绝非高医所称委员要求3年内达成重度医疗责任医院」。
此外,卫生局也说,长庚医疗法人于第1阶段服务建议书即具体承诺于114年起已具体规划期程逐步完成「重度级急救责任医院」,至122年完成全数认证,有具体分期完成的期程与目标,此为长庚医疗法人获得大多数委员青睐主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