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2年狂吃11次霸王餐檢方凍抹條 罕見求刑要她坐牢悔過

27岁洪姓女子今年8月到大远百餐厅吃了1469元,但要结帐时却双手一摊喊没钱,业者无奈报警对洪女提告,雄检侦办时,发现洪女霸王餐前科累累,近2年多次被法院判刑,检方见洪女不知悔改,依诈欺罪嫌将她起诉,并具体求刑6月以上,让洪女去牢里吃免钱饭。

今年8月间,洪女到大远百日式餐厅大户屋用餐,一口气点了猪肉锅定食、猪排蛋盖饭、荞面汤面3种主食,又加点了抹茶冰淇淋、红豆汤圆等6份点心,当天一个人就消费1469元。但结帐时,洪女却双手一摊喊没钱付,店家报警处理后,将洪女依诈欺罪嫌移送法办。

雄检侦办时,发现洪女近2年吃霸王餐前科累累,前年2月17日下午3点多,她到连锁寿司店用餐,消费840元后,向店家声称忘了带钱,被警方带走后,隔天离开台南地检署,又到台南某五星级饭店吃饭,餐费达4884元,因赖帐又被移送法办,台南地院以诈欺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

没料洪女死性不改,出狱后吃遍南部多间百货公司美食街跟知名连锁餐厅,每次都吃完不付钱,被法官依诈欺罪判拘役40天至50天,或判罚1万至2万5千元不等的罚金,且洪也没缴纳罚金,宁愿入监以服刑抵饭钱。

雄检侦办后,认为洪女有多次吃霸王餐被判刑纪录,2年来却都学不到教训,今依诈欺罪嫌将她起诉,并具体求刑6月以上,希望让她在监狱关久一点,好好悔过,以免又有无辜业者受害。

洪姓女子在多间餐厅狂吃霸王餐,今被检方起诉后,还被具体求刑6月,可见检方也受不了她行为。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