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合理使用Java 免赔甲骨文
针对谷歌与甲骨文长达十年的侵权官司,美国最高法院日前判决由谷歌胜诉,推翻先前法院裁决,认为谷歌Android系统使用甲骨文的程式语言是属合理使用范畴,意即无须赔偿90亿美元。
另一方面,谷歌拟于5月起将内部财务软体改采思爱普(SAP)产品,停用原本的甲骨文软体。据了解,这与谷歌和甲骨文Java官司结果无关,而是两业者在云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所致,促使谷歌追随云端领导商亚马逊的作法,后者近年大幅减少采用甲骨文软体,改采自家云端服务。
最高法院以6票对2票判定谷歌胜诉,根据大法官布雷耶(Stephen Breyer)指出,谷歌采取甲骨文Java Se应用程式介面(API)是合理使用的范例。
此案源于甲骨文指控谷歌抄袭升阳(Sun Microsystems)的约1.2万行Java API原始码,借以打造Android系统。甲骨文于2010年买下升阳,随后向谷歌兴讼并求偿90亿美元。
甲骨文此案在提交最高法院之前曾两度胜诉,但最高法院却逆转先前判裁。此案被视为是美国著作权法保护何种型态电脑程式的关键诉讼,但最高法院并未就API是否受到版权保护提供答案。
布雷耶提到,要将传统版权概念应用在软体程式实在有困难,谷歌复制的内容「可让使用者贡献才能,提供一个全新且具转化性的程式」。
谷歌表示,最高法院的看法代表「消费者、互用性、电脑科学的一大胜利。对于那些产品与服务可造福消费者的新一代开发者而言,此裁决提供法律的确定性。」
甲骨文则发布声明,重申谷歌「窃取」Java的说法,并称谷歌是以自身经济优势在打这场长久官司,强调「谷歌平台愈来愈大,市场发语权也更大,让进入门槛更高,对手竞争能力下滑…这样的情况,也是促使全世界和美国监管机关正审查谷歌商业模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