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客必訪!台南46處夜市輔導納管合法 將修法提高罰款

台南有不少「道路型夜市」将积极辅导合法。图/台南市场处提供

台南夜市美食是重要的观光特色,全市有46处夜市其中不乏「道路型夜市」,目前有20处道路型夜市纳管,有缴纳道路使用费,但未合法的反而未缴纳,民代认为不公平,另以盐水夜市增加营业天数引发地方争议,以及知名大东夜市、大东东夜市等知名夜市尚未合法持续营业,但裁罚金额只有1至5万元太低,要求全面检讨最高罚款至10万元;台南市场管理处表示,「台南市摊贩管理自治条例」将全面修法,除提高罚款外,申请增加营业天数也需召开地方说明会。

议员蔡育辉表示,县市未合并前,有许多临时摊贩逐渐演变成道路型夜市,因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及环境等争议,市府目前辅导要合法化,但却衍生有列管申请设置许可的,有缴纳道路使用管理费,但尚未核准的却不用缴费?很不合理;另外像盐水夜市增加营业天数引发争议,提醒道路主要是提供通行,也不宜随意核准增加营业天数,以降低对民众通行的不便。

经发局指出,道路使用费收取是依据台南市市有财产管理自治条例第47条、台南市摊贩管理自治条例第6条第1项规定办理。使用费计收标准,由管理机关订定或比照市有土地租金标准计收,为公告地价的5%,目前有 20处道路型列管夜市申请设置许可,缴纳道路使用费。另尚未核准的道路型夜市市府除依程序辅导稽查外,也将与道路主管机关、法制单位等共同研商是否可收取道路使用费。

蔡育辉也针对先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大益夜市未合法前就营业,还有大东及大东东夜市未合法也照常营业,但市府裁罚金额只有1至5万元,相对于夜市的获利裁罚太低,要求提高到10万元;但市议员周奕齐认为山区偏乡的夜市规模和所得,不能和市区观光夜市相比,若1次裁罚10万元将影响摊商生计,因此建议罚款从1至10万元依夜市规模裁罚,

台南市市场处表示,台南市政府订颁「台南市摊贩管理自治条例」要求夜市及集合摊贩业者需提出许可申请。业者检具文件须包含营运计划书、交通维持计划、环境清洁管理计划书、消防安全设备设置计划书等,并经市府各相关机关及专家学者审核通过。

市场处表示,目前全市包括大益夜市已有25处申请合法,另大东和大东东夜市主要是停车问题,目前已租到民间停车位,待审核公告后也可望合法;为促进夜市合法化申请,市场处也强力稽查未合法夜市,依「台南市摊贩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可处1万至5万罚锾。根据议员等各方意见已进行大修法,也将明订裁罚标准,明年送议会审议后就可公告实施。

台南有不少「道路型夜市」将积极辅导合法。图/台南市场处提供

台南有不少「道路型夜市」将积极辅导合法。图/台南市场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