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团提「十问陈菊」 呼吁检调彻查「气爆善款遭滥用」
▲国民党团「李瑞仓黑手深入 高雄气爆善款成陈菊小金库?」记者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院党团3日召开「李瑞仓黑手深入高雄气爆善款 成陈菊小金库?」记者会,强调李瑞仓迳自修改「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气爆事件民间捐款专户设置管理及运用作业要点」四点第十款,明显违反高雄市法制作业准则第12条;也提出10问陈菊,希望总统府秘书长陈菊尽快回应,给高雄市民及全国捐款民众事实的真相。
国民党团指出,731高雄气爆发生后,高市社会局召开法规小组会议与局务会议,通过「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气爆事件民间捐款专户设置管理及运用作业要点」,社会局将捐款专户要点送市政会议讨论前,却遭时任秘书长李瑞仓迳自修改要点四点第十款将「行政费用,以本专户总收入计算不超过千分之一为上限」,修改为「其他经本委员会审核通过之必要费用」,李瑞仓明显违反高雄市法制作业准则第12条。
国民党团表示,依高雄市法制作业准则第12条第1项规定:「行政规则草案,应提送各该局(处、会)务会议审议。」第2项规定:「前项草案,如属…涉及各机关共同关系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者,应先邀请或签会相关机关表示意见并签会法制局审查通过后,提请市政会议审议。」李瑞仓若有其他意见或想法,应从新依循高雄市法制作业准则,由局(处、会)务会议审议,并签会法制局审查通过后,提请市政会议审议,而非擅自修改就提市政会议审议,故李瑞仓已违反「高雄市法制作业准则」。
国民党团称,高雄气爆是属灾害防救法第2条第2项规定之爆炸灾害,第45条民间捐助救灾之款项,由政府统筹处理救灾事宜者,政府应尊重捐助者之意见,专款专用,「提供与灾民救助直接有关之事项,不得挪为替代行政事务或业务之费用」,并应公布支用细目。但高市府却使用民间捐助救灾款项,拿来购买电脑、影印纸、随身碟、照相机、碎纸机…等行政办公用品,并非与灾民救助直接有关事项,故已严重违反「灾害防救法」。
国民党团表示,捐款非指定用途计划有16个局处,共提出55案,经高雄市议员调查,都发局挪用救灾善款1万3支付处室电话费及主管行动电话费、网路费,4万8支付空污费,捐款19万多购买电脑、4万3购买平板电脑、6万6购买笔记型电脑、1万3购买荧幕、4万9购买随身碟、1万8买传真机、3万3买碎纸机、2万5买照相机、3万3投影机、11万购买155箱影印纸。消防局挪用救灾善款19万多汰换各外勤分队值班台破旧桌椅,7万7赴日考察石化管线灭灾管理,8万9建置救灾车辆停放区搭设遮阳棚,93万购置薪资管理系统,81万购置e化公务系统整合暨财产管理系统。
国民党团指出,都发局建房屋修缮实施计划中,使用捐款7万多购买电脑、1万7购买电视机。卫生局心理卫生计划使用善款12万多购买电脑、购买25箱再生纸共计1万9千元。工务局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实施计划,使用善款购买影印纸、电话机、无线喊话器,甚至花费4千多万用于观光发展行销。除此之外气爆善款指定用途中,共有5022万9986元指定捐款给观光局,协助灾区观光重建工作。
国民党团强调,然而据高雄市议员陈丽娜调查发现, 37项观光发展计划只有1项和灾区灾民有关。另36项则违反灾害防制法第45条善款应用于「灾民救助直接有关之事项」,其中不乏挪用善款825万购买媒体通路、挪150万善款招待官商游大阪、230万配合蔡英文推新南向政策等离谱支出。
国民党团表示,观光局获指定捐款后,邀请五月天举行「再创新高演唱会」义演,是唯一在灾区进行的活动,且经费110万只占所有指定用途的2%,其余「挪为替代行政事务或业务之费用」的案例比比皆是。如高雄灯会每年固定在爱河举办,陈菊竟以爱河光雕盛典之名,挪用善款350万「加强」灯光秀。尚有邀请观光旅游踩线团动用善款250万、107年度花289万善款办理「观光推展日文网站建置」、到泰国做观光市场行销花善款100万等例行业务。
国民党团说,此外观光局购买行销通路共825万,约占总经费5022万的1/6,又挪用150万善款,在2016年5月8日至11日,到大阪进行为期四天的大阪观光推广会。这场观光推广会招待包括屏东县观光局、观光协会,以及旅游业者、伴手礼业者等30人前往。再者,四季逍遥游计划,从2016年7月执行到2018月10月,使用善款149万,共计10个行政区入列,偏偏只有灾区不在四季逍遥游计划里。更令人生气的是,四季逍遥游竟然在2018年10月,也就是去年市长选举前,公告补助「台中花博赏花趣」!挪用善款帮林佳龙造势充场面,相关作为令人发指。
国民党团强调,以上种种皆非「与灾民救助直接有关事项」,全国民众的善心捐款,大众希望每一分钱都是用在每位灾民身上,怎会被陈菊时的高市府拿来添购办公所需相关用品,这不是烂用善款?烂用民众的善心吗?呼吁司法单位尽速调查李瑞仓及相关人等,违法者应依相关法令处罚。
最后,国民党团提出十问陈菊,希望民进党、陈菊等人尽快回应,给高雄市民及全国捐款民众事实的真相,不要在情绪勒索,转移焦点,尽速将事情的真相厘清说清楚讲明白。
国民党团「十问陈菊」:
一、重大市政决策的市政会议,为何只开19分钟?二、捐款作业要点草案,这么重大的市政决策为何没有逐条讨论?三、捐款作业要点草案,为何能让李瑞仓大笔一改,代为决行?四、李瑞仓秘书长有跟陈菊报告,他修改草案的内容吗?五、请问陈菊是知情并且同意授权代决草案修改吗?六、或者您陈菊是知情且默认。但制造完美切割?七、还是陈菊完全不知情,被李瑞仓蒙在鼓里?八、李瑞仓是否违反高雄市法制作业准则第12条第1项规定?九、李瑞仓是否欺上瞒下?还是一心护主,罔顾公务人员操守?十、到底内签公文上的「可」字是谁批写的?如果确定是李瑞仓,是否陈菊前市长概括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