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与台湾距离最遥远的国际环境公约(谢英士、郑佾展)

联合国抗荒漠化公约(UNCCD)COP16于沙乌地阿拉伯首都利雅德落幕。(图/作者郑佾展拍摄)

12月14日凌晨,联合国抗荒漠化公约(UNCCD)COP16于沙乌地阿拉伯首都利雅德落幕。这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首次设置绿区、邀请民间团体参与的大会,展现出阿拉伯国家的强烈企图心。

但是,大会最终还是无法就「干旱问题政府间工作组」所提有效管理干旱的七种备选办法达成共识,公约修正案、与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对全球机制指导、全球抗旱能力框架、政治宣言、有法律拘束力的议定书,甚至是具有具体目标与雄心的特别决定等均付之阙如,留待两年后在蒙古举行的COP17决定。

即便大会通过创设原住民与地方社群核心工作组(Indigenous Caucus and Local Communities Caucus),主题活动加入人民日,提出为土地的商业倡议(Business 4 Land),更关注公民团体、私部门融入公约过程等等创新思维,仍无法促使那些认为「未受影响」的国家积极参与,以至于决议只能提醒「很大一部分土地退化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和半湿润干旱地区之外」,而无法将《公约》的适用范围明确扩大。

疏离、甚至有点事不关己,是《国际环境公约》惯有的问题,台湾亦同。而越来越气候公约化,追求一致的共识决而延宕谈判步伐,也让身处荒漠化前线的中东、中亚与非洲地区国家,继续承受苦果。

然而,这些国家之外,包括台湾在内的其他国家真的没有荒漠化问题吗?答案肯定有,因为抗荒漠化谈的是避免土地退化、失去土地生产力,而过度农耕、放牧,使用化肥使地力无法恢复,或是城市水泥化、土地污染等都是土地退化的一环。《公约》所谈论的国家报告、监测、科技,甚至是本届所提,运用AI技术运作的国际干旱复原力观测站(IDRO)都是国土管理的手段。台湾浊水溪荒漠化、沙尘漫天,以及随处可见废弃物污染土地等都是典型的退化样态之一。

1992年里约地球高峰会通过了气候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与抗荒漠化公约,三个公约核心为维持健康、永续的生态系与社会,抗荒漠化公约谈的是永续土地利用,是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基础,却为台湾所长期忽略。或许这就说明了国土计划法之实施为什么屡受阻碍的背后因素,忽略土地价值,任由土地退化的结果,将是未来世代难以承受的负担。

(作者谢英士为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郑佾展为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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