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教師教大班 私幼嘆窒礙難行

幼托整合超过十年,若班级内有五岁以上幼儿,幼儿园最迟应在明年8月、114学年以前,每班至少配置一名持有合格教师证的幼儿园教师,以利幼小衔接。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本报资料照片

幼托整合超过十年,若班级内有五岁以上幼儿,幼儿园最迟应在明年八月、一一四学年以前,每班至少配置一名持有合格教师证的幼儿园教师,以利幼小衔接(幼儿园到小学)。随着时间加近,许多私幼担忧,连教保员甚至职务代理人员都找不到,要去哪里找足够的合格教师来教大班。为此,有园所鼓励园内教保员取得师资学分,或申请以教保员「代理教师职」的方式解决。

「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一○一年通过规定幼儿园有五岁至入国民小学前幼儿之班级(大班),配置之教保服务人员,每班应有一人以上为幼儿园教师,十年大限的宽限期将届,明年八月就要实施。违者开罚六千至六万元,并可按次处罚,最重可停办一年至三年或废止设立许可。

中华幼儿协会理事长苏传臣表示,这项规定对于公立幼儿园可能没影响,但是对于私立幼儿园会有非常大的冲击,因现场人力难觅,窒碍难行。

苏传臣表示,幼儿园年轻教师不来,流动率也高,现在师资缺乏更严重,明年怎么施行,国教署应「把师资找出来」。

他还提到,检视法条可发现,宽限期仅限「幼托整合前由托儿所改制为幼儿园」的教保员,幼稚园改制为幼儿园的教保员并不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大班没有一人以上为幼儿园教师,过去以来早就应该被罚,但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却长期视而不见,原因就是无力解决师资缺乏的困境。

文教总会主委黄正雄表示,教保员跟教师在教学专业上,不因身分不同有差异,在聘不到教师的情形下,许多私幼目前只能以教保员「代理教师职」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