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男友劈腿拿刀狂捅!她冷眼看他全身爆血…抢手机呛「要让他死」
▲女子事后还用男友手机拨电话给一名女性友人呛:我已捅了XXX2刀,要让他死。(图/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图文/CTWANT
高雄有一名郑姓女子,因怀疑男友劈腿,和杨姓男友在西子湾约会时,双方发生口角,当下不欢而散。郑女回家后越想越气,竟然于隔日凌晨约男友见面,持水果刀刺杀对方,捅完男友,不但冷眼看对方胸部、腹部鲜血直流见死不救,还当场抢夺男友手机,想查看对话纪录,甚至还用男友手机,打给一名女性友人呛声:「我已捅了XXX2刀,要让他死」。法院审理后依杀人未遂罪,近日判她5年6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郑女日前和男友在西子湾约会时,因为怀疑男友有新欢,与对方在约会时发生争执,当下两人不欢而散,各自回家。之后郑女越想越气,竟在隔日凌晨,持刀朝男友身上狂捅,造成杨男胸部穿刺伤并左心室撕裂伤及心包膜填塞、横膈膜穿刺伤并肝脏撕裂伤,及左下臂5公分撕裂伤。
而郑女在行凶后,不但冷眼看着男友全身喷血,见死不救;还抢对方的手机,并打电话朝男友的女性友人呛声「我已捅了XXX2刀,要让他死」;甚至用男友的脸书帐号发文,「要为自己的事付出你的代价,让你知道不是什么女人你都惹得起的。让你知道花心的代价是什么,没死算你命大,死了算你活该」。
事后郑女否认犯行,辩称只是想吓吓对方,但男友却抢刀子,才会在拉扯过程中,不小心误伤对方。但这项说法,合议庭并不采信,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她7年6月徒刑、强制罪判8月,合并执行应执行7年10月。
后来案经上诉到高雄高分院后,高分院认为,郑女已经赔偿20万元,且获对方原谅,因此给予减刑。近日判决出炉,郑女被依杀人未遂罪,判处5年6月徒刑;强制罪则判3月徒刑,而强制罪部分,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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