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擬加嚴光電環評認定標準 7月預告草案

环境部长薛富盛今表示,环境部正在研修环评标准,将加严太阳光电环评规定,设置达一定面积、或一定设置容量以上就应实施环评,预计7月底预告草案,12月底修正发布。联合报系资料照

环境部长薛富盛今(21)日表示,环境部正在研修环评标准,将加严太阳光电环评规定,设置达一定面积、或一定设置容量以上就应实施环评,预计7月底预告草案,12月底修正发布。

光电乱象多,外界质疑部分光电案场对于环境产生冲击,现行规定下,却仅位于重要湿地的光电系统必须进入环评,引发争议,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日邀请环境部、经济部等单位专案报告,说明再生能源环评标准修正进度。

薛富盛报告指出,统计2016年5月至2024年2月完成审查的再生能源开发行为共计47件,包含40件离岸风电、六件陆域风电、一件地热发电。

针对修法方向,薛富盛表示,正盘点国外法规对于太阳光电实施环评规定,其中日本规范太阳光电开发规模达4万瓩(kW)以上应实施环评,目前正持续搜集意见,包含光电位于山坡地、或达一定面积、一定设置容量应环评等意见。

薛富盛表示,目前规划今年7月底办理草案预告,待预告期满(60日),续依法制作业程序召开研商会,邀请机关、团体、民众及关系人等交换意见,如沟通顺利且各界意见获共识,预定于12月底修正发布,以达成环评法预防及减轻开发行为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