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约另开补习班 判赔百万

高雄学联短期文理补习班数学老师李彦其,因诋毁老板曾丽风并辱骂柜台人员双方和解后李男签下切结书,承诺一年内不在鼓山区开补习班或教学,他却在一个月内在附近开补习班,学联补习班据此提出违约赔偿;高雄地院判决李男应赔偿一百万元。

李彦其原是高市鼓山区学联补习班数学老师,却在上课时当众批评老板曾丽风并辱骂柜台人员,曾女委托律师发存证信函后,双方达成和解,李男签下切结书承诺于民国一百年十月底前,不在鼓山区开设补习班或任教,否则愿赔偿一百万元。但李男签约离职才一个月,却于去年十月底在距离学联数百公尺以外的学达补习班担任班主任,导致学联补习班学生于去年十一月一日起陆续申请退班,改到学达上课,曾女决定提告。

李男宣称,当初是对曾女管理不当、浮收费用等问题提出看法,会签下切结书是对方扬言提告并召开记者会被迫签约;且他有工作权,也无接触原有客户资料营业机密,这项约定并合理

不过,法官认为李男妨害名誉在先,签约是因不当言论引起,并非对方无端要求他离职所签立,况禁止范围仅鼓山区,时间仅一年,属合理范围,因此判他应赔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