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虎爺會爆炸案 首名被害者求償…法院判賠20萬
嘉义和联境金虎爷会去年举办遶境活动发生爆裂物爆炸,造成29名民众受伤,警方查获赵姓男子及相关事证,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他上诉中。因爆炸案受伤董姓男子提告包括精神抚慰金索赔73万余元,虽然刑案上诉中,嘉义地院判赔偿20万余元。可上诉。
去年7月15日嘉义和联境金虎爷会举办遶境活动,当晚发生爆裂物爆炸,造成29名民众受伤,警方查获男子赵伟志涉有重嫌,查扣与爆炸现场一样的火药、钢珠、铁盒等证物,检方依法提起公诉。赵男否认犯行,法官审理,他搜寻制造爆炸物讯息,且扣得10颗手榴弹装药量的炸药成品,属预谋型无差别犯罪行为,手段冷酷心态狠毒,犯罪情节重大,地院判处依意图供自己犯罪之用而犯未经许可制造爆裂物罪,处无期徒刑,并科罚金30万元,褫夺公权终身。赵男上诉中。
首名因爆炸案波及受伤的董男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董男表示,当晚受到爆炸波及造成左腿、右手肘、臀部受伤(左膝、腿及脚跟多处刺伤及异物滞留等),因而须住院及多次至医疗院所就诊及整形外科诊疗,不仅身体健康遭受重大侵害,也增添生活上不便,因此要求包括医疗、看护、精神抚慰金等赔偿73万5739元。
被告赵男表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为何这个案件会找到我本人,不是被告所为,不会赔任何金钱等语」。
法院审理,虽然刑事被告上诉中,但法院自得调查刑事诉讼中原有之证据,斟酌其结果以判断其事实,经依法调卷核阅及相关事证,董男的主张为真实,裁定赔偿20万2739元。
去年嘉义和联境金虎爷会举办遶境活动,当晚发生爆裂物爆炸,造成29名民众受伤。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