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前正副議長蘇澤峰、莊豐安涉超貸二審判1年5月 這原因未獲緩刑
嘉义市议员苏泽峰时任副议长期间及前议长庄丰安被控于2017年间向建商金蚨田公司购买房地,与负责人陈钰淳等人制造不实买卖契约,向嘉义县鹿草乡农会超贷,二审今宣判,苏、庄仍各1年5月,强调2人犯后固均与农会和解,清偿全部贷款债务,但否认犯行,所为紊乱金融秩序,情节不轻,不宜并为缓刑或附条件缓刑宣告。
台南高分院指出,苏泽峰等7人固不否认有以购买房屋作为借款用途,向鹿草乡农会申请购屋贷款,并取得贷款事实,但均否认犯行,也均否认知悉不实契约的存在,同时辩称鹿草乡农会是本其专业评估各该不动产价值后核准并交付贷款,他们并无施用诈术,鹿草乡农会也未陷于错误,他们均无共同制作不实契约业务文书,也不构成诈欺取财罪。
台南高分院表示,经查证各次贷款金流明确,违反一般金融机关购屋贷款通常不逾买卖价金8成常情,佐以颜嘉篁、苏泽峰事后因未依期支付贷款本息,两间房屋遭法拍,于强制执行程序鉴定价额接近其实际交易价额,足认确有提高买卖价额制作不实契约向鹿草乡农会申请贷款,并配合制作资金流向相关证据,为取得超额贷款之不法所有意图明确。
台南高分院认为,原审判决,以苏泽峰等7人共同犯刑法中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均事证明确,审酌各该申请贷款行为,影响金融秩序及业务上文书公共信用,鹿草乡农会因各次申贷检附其不实契约陷于错误而交付贷款,受有财产上损害,原审判决量刑俱无违误,刑度及定执行刑均称妥适,因而驳回检辩双方上诉。
台南高分院表示,原审判决中没收、追征颜嘉篁、蔡秀荣犯罪所得各288万3210元,惟蔡秀荣上诉本院后已清偿其房地全部贷款金额,鹿草乡农会财产损害已获得填补,原审判决此部分没收,应予撤销。
台南高分院认为,苏泽峰、庄丰安犯后固均与鹿草乡农会和解,清偿全部贷款债务,然被告7人均否认犯行,所为本案犯行紊乱金融秩序,情节非轻,未见悔悟之心,难认有因刑罚宣告及缓刑谕知而策其自新而无再犯之虞,均不宜并为缓刑或附条件缓刑宣告。全案可上诉。
台南高分院认为,苏泽峰、庄丰安犯后固均与鹿草乡农会和解,清偿全部贷款债务,但均否认犯行,所为本案犯行紊乱金融秩序,情节不轻,未见悔悟之心,均不宜并为缓刑或附条件缓刑宣告。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