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跨国找寻澳洲妈妈!竟是走私4千万海洛因遭收押 今判刑16年

▲澳洲妈妈黛比(译音)去年12月间入境桃园机场,行李被查出夹带近7公斤一级毒品海洛因。(资料照/记者沈继昌翻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澳洲籍妈妈黛比(译音)去年12月间入境桃园国际机场,随身行李被海关、航警人员查出夹带6.926公斤不明白色粉末,经鉴验为第一级毒品海洛因,当时澳洲家属以为她旅游失联,急寻后发现在台湾运毒遭羁押,还发起连署救援引发国际瞩目。桃园地院今(25)日上午宣判,依犯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判她有期徒刑16年,并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全案还可上诉。

航警局安检大队会同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去年12月10日在桃园机场第二航厦查验自马来西亚入境来台之澳洲籍60岁女子托运行李,于行李箱夹层内发现一包白色粉状物重达6.926公斤,经鉴验为第一级毒品海洛因,市值逾新台币4千万元。

检警查出,澳洲籍女子黛比自澳洲搭机至马来西亚,于当地取得夹藏毒品行李箱后,再独自从马来西亚搭机来台。黛比辩称,到马来西亚、台湾均为渡假旅游行程,但托运行李内没有足够衣物、生活用品,对于被查获近7公斤海洛因毒品,则无法自圆其说,检方依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嫌起诉。

▲澳洲妈妈黛比(译音)去年12月间入境桃园机场,随身行李被查出夹带近7公斤一级毒品,侦讯后被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资料照/记者沈继昌翻摄)

桃园地院合议庭今天指出,被告与不详之运毒集团成员共同基于运输第一级毒品及私运管制物品进口之犯意聯络,由被告于去年12月8日至马来西亚收取运毒集团成员所交付之装有纯质净重3890.03公克海洛因、纯质净重384.80公克古柯碱之行李箱,于去年12月10日搭机携带上开毒品入境桃园机场,预计入境后转交给其他成员,随即被海关与航警安检人员查获。

被告于法院准备程序及审理时均坦承不讳,并有托运行李封条及登机证影本、毒品鉴定报告等证据在卷可稽,复有海洛因、古柯碱与行李箱扣案可佐证。合议庭认为,被告所为系以一行为犯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及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审酌被告于审理时坦认犯行,毒品于桃园机场即遭查获,未流入市面,依法应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依刑法第59条规定予以酌减其刑,考量被告犯后终能坦承,合议庭量处有期徒刑16年,并谕知被告应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本案还可上诉。